- Title: 列市有意放寬建築施工時限
- Date: Tuesday, August 19, 2003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市政府一般事務委員會要求市府職員研究,是否有需要放寬承建商在住宅區內進行裝修工程的時間限制。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市政府一般事務委員會要求市府職員研究,是否有需要放寬承建商在住宅區內進行裝修工程的時間限制。 按現行的規定,承建商不能在周一至周六上午七時前和下午八時後;周日及法定公眾假期的上午九時前及下午六時後在住宅區進行裝修工程。不過市議員麥樂田(Bill McNulty)昨日指出,這樣的時間限制讓一般上班民眾十分不方便。他要求市府職員是否可以深入研究,考慮放寬限制時間的可行性。 列市府社區外展部經理皮爾遜(Don Pearson)說,自今年一至六月,市民投訴因住宅裝修及商業建築發出噪音的案件有四十三宗,其中大部分是抱怨住宅裝修噪音。 另外,列市現行的商業建築施工時間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而承建商也會選擇最不影響公眾安寧的時間施工,例如列市公共安全大樓的施工時間要等待附近的法院關門後,於下午四時後才展開。同時,一些購物中心內的工程也在影響消費者最少的時間內進行。 多位市議員稱,不應制定過分嚴格的商業建築施工時間限制,否則將影響列市推動商業發展的步伐。 市議員熊谷喜一(Kiichi Kumagai)表示,若是市府過於強調噪音問題,嚴格制定出商業建築施工時間,這將會影響承建商參與列市發展的意願,亦有違列市推動商業發展的原意。而市議員蘇何世品(Sue Halsey-Brandt)也持同樣看法,指出沒有法令限制是合適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