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開放車房後院 擬准加建居住單位
  • Date: Friday, November 12,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的社區發展計劃修正案,上周完成審查後提交市議會參考。市府打算開放獨立屋車房加建居住單位,或是直接在後院加建住屋,市民對此有正反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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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的社區發展計劃修正案,上周完成審查後提交市議會參考。市府打算開放獨立屋車房加建居住單位,或是直接在後院加建住屋,市民對此有正反不同意見。 列治文市府政策計劃經理克羅(Terry Crowe)上周二在市議會就「社區計劃修正報告」表示,市府計劃開放非主要道路上的獨立屋住宅單位限制。市府構想的房屋結構包括可讓市民在車房樓上加蓋居住單位,或在後院加蓋與房屋分開的單層房屋。 計劃中指出,土地面積在55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土地,可以毋須在主要房屋內建第二套間,可選擇在車房上方加蓋單位,或是在後院起屋。如果土地面積大於550平方米,則可在主屋內建第二套間後,額外於車房或是後院加蓋居住單位。 克羅向市議會表示,市政府已經舉行多場公聽會,市民支持與反對的聲音都有。其中Monds社區對後院加蓋居住單位的反對意見最為強烈,大多數人認為會有潛在隱私問題,且會破壞社區的特色。 列市對社區發展計劃的審查及修改是在2009年5月展開,上一次審查在1999年。新的社區發展計劃,預計能永續發展至2041年。市府更在上個月舉辦5場大型公開說明會,吸引了183人參加,是去年秋天說明會人數的3倍。 列市後院以後或可加蓋居住單位。(列治文市府提供) 列治文部分房屋的車房有機會獲准加建居住單位。(列治文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