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上訴不再上庭 專員依影像資料審理 溫市違泊 2周內交罰款半價
  • Date: Tuesday, February 22, 2011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市政府昨日推出新的違規停車罰款申訴條例,收到罰單者不需要花長時間到法院上庭申訴,可在限期內以半價優惠交罰款,或者向市府專員申訴,但若敗訴要付全額罰款及增收25元申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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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市政府昨日推出新的違規停車罰款申訴條例,收到罰單者不需要花長時間到法院上庭申訴,可在限期內以半價優惠交罰款,或者向市府專員申訴,但若敗訴要付全額罰款及增收25元申訴費。市府已增設具攝影功能的儀器發出電子罰單作配合,並稱新例可令今年罰款收入有望增加約120萬元,2014年更可增加約370萬元。 市府表示,違規者可在收到告票的14天內繳納罰款或提出上訴,如果在此期間選擇主動交款則能獲得半價優惠,而上訴則要承擔風險,一旦敗訴不僅要支付全額的罰款,還要負擔25元的申訴費用。 為了保障申訴過程的公平,市府也為約80名巡邏員裝備帶有微型攝像鏡頭的新一代電子罰單紀錄器,現場將違規車輛的信息保存,而車主提出的申訴將不再由卑詩法庭負責審理,市府將指派專員根據先前存檔的影像資料做出最終判斷,決定是否取消罰款,整個處理過程不會超過60天。 罰單積壓未付問題一直令溫市政府頗為困擾,去年開出的45萬張罰單中還有約10萬張未處理,而原來負責審理申訴的卑詩法庭只處理完6000張,一些特別案例更排期到2年半後才審理,此次引入新條例將有望將申訴等候期,由最少6個月縮短至2個半月,也可令市府今年的罰款增加約120萬元,2014年更可增加約370萬元。 更多信息請致電604-257-8732 或 瀏覽:www.vancouver.ca/engsvcs/parking/bylaw/disputeTicket.htm 市府的巡邏員正在演示新一代電子罰單紀錄器,該裝置裝有微型攝像鏡頭,可詳細記錄車輛的違例情況。 (熊澤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