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7成業主有購地震保 不賠洪水海嘯損失
- Date: Wednesday, March 16, 2011
- Synopsis: 【明報專訊】經日本九級大地震一役,加上西岸久被傳大地震限期將至,保險公司呼籲省民該仔細檢查房屋保險的內容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經日本九級大地震一役,加上西岸久被傳大地震限期將至,保險公司呼籲省民該仔細檢查房屋保險的內容。 加拿大保險局(Insurance Bureau of Canada)奧爾森(Lindsay Olson)表示,除關注大廈受損和倒塌外,火災和水災造成的損失亦該注意。 不過,地震保險不包括火警造成的損失,只包部分因水災造成的損失,而由洪水和海嘯造成的則不包括在內。 他指若民居因地震而損毀,保險會賠償;若房屋不適合居住,保險亦會賠償有關方面的開支。 溫哥華保險公司Habitat Insurance指出,列治文約七成業主購有地震保,而溫哥華區的比例約為五成。 公司東主卡托(Grace Catao)表示,列治文和新西敏的保費最高,保險業評估員指它們在地震時損毀會最嚴重。她稱,列治文保費為每保1000元收1元,其他地區是65仙,差距頗大。 多戶房屋的業主一般所保的只是個人財物,他們所居住大廈的損毀不包括在內,但大部分的分契法團均購有包括地震保險的保險計劃。不過,若開支有機會超出保額,餘下需由各分契業主承擔。 她續稱,若果全幢大廈毀了,而儲備金亦不足夠,分契業主便需承擔餘下開支;她建議多戶房屋業主該各自再買地震保險。 地震保險的墊底費一般較高,並按損失金額某百分比計算,例如,若墊底費定為5%,而損毀約為20萬元,業主便需付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