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中招個案 業主遭「麻」煩得不償失 租金收3千 維修花3萬
  • Date: Monday, April 11, 2011
  • Synopsis: 大麻屋帶給業主的「麻」煩真不少!以其中一個案為例,一名住大溫的華裔業主,不久前以40多萬購下全新柏文單位,在慶幸順利找到租客,每月有1800元收入時,卻因為樓下單位住戶投訴天花板滲水,從而揭發事主的單位被租客種大麻,導致事主雖然收了3千多元租金,卻要付出3萬多元維修費
  • Article Text: 大麻屋帶給業主的「麻」煩真不少!以其中一個案為例,一名住大溫的華裔業主,不久前以40多萬購下全新柏文單位,在慶幸順利找到租客,每月有1800元收入時,卻因為樓下單位住戶投訴天花板滲水,從而揭發事主的單位被租客種大麻,導致事主雖然收了3千多元租金,卻要付出3萬多元維修費。 據悉,該名華裔業主以為將單位租給同為華裔的租客,應該很穩當,誰知道租客當起「二房東」,再將單位租給另外一名華裔男子,每月賺取房租「差價」。 沒想到新租客剛搬進去不久,某天為栽種不久的「大麻苗」澆水時,意外地將水滲往下幾層單位,令不同樓層上下的幾個單位全部遭殃,因而被揭發。 業主不僅要重新裝修自己的單位,還要賠償受影響的單位,損失達到3萬元左右。本想投資柏文賺租金的業主,僅收了兩個月房租共3600元,卻已經蝕去3萬元,業主有想過將單位轉手賣出,但又擔心「大麻屋」紀錄影響賣價,會被買家「殺價」。 以這間柏文為例,由於「大麻苗」剛種不久,根本還未採收即已東窗事發,所以對柏文單位內部破壞有限,業主不敢想像,如果是半年、或1年後才發現,所造成的損失會有多大。 房屋保險顧問Joyce提醒業主,任何一間保險公司均將「種大麻」等犯罪或商業活動,排除在住家理賠範圍外,因此種大麻引起的任何損失,不管業主是否知情,保險公司均不會理賠,要由業主自行承擔。 Joyce說,這也是為何保險公司一再強調,業主不要以為房屋出租,租客每月按時繳租,就不去留意租客是否在房屋內種大麻,或從事其他不在保險理賠範圍內的活動,舉例來說,有租客租單位開託兒中心,由於屬於商業活動,一旦發生任何意外,如火災引起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她表示,如果房屋出租作商業用途,需重新安排涵蓋商業活動的新合約,才能確保業主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