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擬升住宅地稅比重 60萬屋需多付20元
  • Date: Friday, April 22, 2011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正考慮將部分物業稅的比重從商業挪移到住宅,如有關建議獲市議會通過,今年住宅戶主除了要應付之前已通過的2.95%物業稅增幅外,還要每戶額外多付約20元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正考慮將部分物業稅的比重從商業挪移到住宅,如有關建議獲市議會通過,今年住宅戶主除了要應付之前已通過的2.95%物業稅增幅外,還要每戶額外多付約20元。 根據市府財政經理提出的報告,列治文在2011年度要繳稅的住宅單位由63,148個增加至63,994個,增幅為1.34%。數字顯示,列市逾八成的土地評估價值來自住宅,但住宅所交的地稅只佔市府收入的50.75%。 相比之下,商業的土地估價值只佔列市總評估的16.06%,但商業地稅佔列市收入比例卻達到48.03%。 報告又說,2011年度列治文的住宅土地評估價值上升了17%,是全省升幅最高的;相反,商業土地評估價值的升幅只有5.41%。 報告指出,地稅負擔轉移是必須的,住宅所交地稅比重應該隨覑住宅單位的增加,而跟隨上升。報告補充,列治文的住宅地稅目前是大溫地區第二最低的,即使將地稅比重從商業挪移到住宅,列治文的地稅率仍算有競爭力。 報告建議,將住宅所交地稅的比重從50.75%上調0.9%,並將商業地稅比重輕微減少0.12%。這樣,以一間平均屋價為60.58萬元的住宅舉例,在地稅挪移後,除了要繳交2.95%的地稅增幅外,還需要額外多付19.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