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65宗廚房火燒掉60萬 熱油引火灼傷少年 溫市消防局籲小心
  • Date: Wednesday, May 18, 2011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市在今年前四個月發生65宗廚房火警,並導致60萬元財物損失。最新一宗是14歲男童打算烹煮食物,將平底鍋放滿食油離開引發火警後,又試圖用水將火撲熄,豈料「火花」四濺,灼傷手部和面部後送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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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市在今年前四個月發生65宗廚房火警,並導致60萬元財物損失。最新一宗是14歲男童打算烹煮食物,將平底鍋放滿食油離開引發火警後,又試圖用水將火撲熄,豈料「火花」四濺,灼傷手部和面部後送院治療。消防局呼籲市民小心。 溫市消防局發言人羅德(Gabe Roder)昨日表示,最新一宗廚房火警於前日下午4時許,發生在位於東20街(E.20th Ave.)2100號路段一間房屋。一名14歲男童在寓所廚房,將平底鍋放滿食油後打算烹煮食物,稍後離開廚房未有照顧爐火,在返回廚房時發現煮食鍋已覑火焚燒,該男童隨即用水試圖將火撲滅,豈料食油遇上水後火花四濺,火勢蔓延,並灼傷男童面部和手部。 消防員迅速到場將火撲滅,寓所廚房損毀並不嚴重,而家俬雜物亦被濃煙熏黑並被水浸損毀。受傷男童事後被送院治療,手部和面部分別為二級和一級灼傷。羅德希望男童康復後面部不會留下疤痕。 他表示,自今年至4月30日,市內合共發生導致60萬元財物損失的65宗廚房火警。去年和前年發生的廚房火警有分別163宗和182宗,分別導致財物損失210萬元和600萬元。他稱許多火警是可以避免,並提出預防火警措施。 防火措施包括市民任何時間在廚房煮食時,都應該留在廚房,若離開廚房,應將火爐熄掉;市民煮食時,可利用時鐘提醒煮食完成時間;應將任何包括衣服在內的易燃物品移離廚房或煮食爐旁;睡覺前或飲酒後,最好將爐火熄掉;遇上廚房火警時,即時關閉廚房門,以免濃煙和火勢迅速散開;若煮食鍋起火,切勿用水,應使用ABC類的滅火筒撲火後,讓煮食鍋冷卻後才移走;若爐頭起火,即時關閉電源和廚房門;若皮膚被灼傷,應利用凍水沖洗10分鐘等。 發生男童被廚房火灼傷的民居。(馮勲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