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天車站或出售冠名權集資 大溫局月底討論
  • Date: Thursday, July 21, 2011
  • Synopsis: 【明報專訊】架空列車需不斷擴建以應付日益增長的人口,有市長建議可出讓車站命名權作為開源新方法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架空列車需不斷擴建以應付日益增長的人口,有市長建議可出讓車站命名權作為開源新方法。 素里市長沃茲(Dianne Watts)建議,將架空列車站的命名權賣給企業,收益可用於資助擴大系統,而條件是這些名字要「有意思和有品味」,以「體育館站」(Stadium Station)為例,可改為「羅渣士體育場站」(Rogers Stadium Station)。她指,總會有部分民眾不喜歡,但他們也不想加稅。 多倫多剛在本月初獲有關當局批准同類建議,多倫多公車局(TTC)批准,與一間戶外廣告公司簽定為期12年的合約,企業除可以贊助形式改車站名外,亦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和車站內張貼廣告,預計這計劃可為當局帶來3.24億元進帳。多倫多市會先以Dundas站作試點,而合約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在美國亦有類似計劃,費城的交通局最近亦與傳訊公司AT&T簽定一份價值500萬元的合約,可將車站改名5年;在2009年,紐約有關當局亦將一車站的名字以400萬元賣給一間銀行20年。 大溫地區的市長將在本月底討論上述出讓車站命名權的建議;不過,即使獲得通過,這集資新法亦不會取代早前獲通過加2仙汽油稅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