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新民主黨促查希德涉違選舉法
  • Date: Sunday, November 6, 2011
  • Synopsis: 隨溫哥華─菲沙景區(Vancouver-Fraserview)自由黨省議員希德前競選經理薩爾(Barinder Sall),對2009年省選作出新的貪腐指控,新民主黨律政評論員高樂(Leonard Krog)致函卑詩選舉局首席選務官亞契爾(Keith Archer),要求調查希德(Kash Heed)涉嫌違反選舉法的新事證
  • ​Article Text:
  • Article Text: 隨溫哥華─菲沙景區(Vancouver-Fraserview)自由黨省議員希德前競選經理薩爾(Barinder Sall),對2009年省選作出新的貪腐指控,新民主黨律政評論員高樂(Leonard Krog)致函卑詩選舉局首席選務官亞契爾(Keith Archer),要求調查希德(Kash Heed)涉嫌違反選舉法的新事證。 十八個月以前,薩爾在卑詩省選非法製作競選傳單違反一連串選舉法,日前經法官判決罰款一萬五千元,一年保釋期和兩百個小時社區服務。今年10月28日,他接受加拿大國家廣播公司(CBC)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希德競選超支四萬元卻無人為此負責。薩爾指出:「那是一項錯誤判斷,我為此付出重大代價學到教訓……但我並非單獨行動─我與前法務廳長密切合作。」 儘管宣稱對非法文宣及廣告一無所知,今年九月希德因2009年違反選舉法和競選超支近六千元,判決須繳罰款一萬一千元。 狄德安和新民主黨團認為這些指控十分嚴重,要求卑詩選舉局應進行完整徹底調查。希德身為前法務廳長和警察局長,理應明瞭他有責任遵守法律,然而打從卑詩選舉局要求稽查選舉帳目開始,他的誠信紀錄卻令人質疑。 選舉法規定若申報資料有變更、不完整或未確實公布所需資訊,候選人必須向首席選務官提供補充報告。首席選務官2010年12月2日致函希德,警告他若拒絕提供補充帳目報告將因此失去席位。新民主黨今年一月取得法院文件顯示,希德拖延數月拒絕遞交修正後的選舉開支報告說明遭稽查的帳目。 我們相信:這些最新指控應有完整確實的報告,提供給卑詩選舉局和社會大眾;這些由希德競選經理額外披露的嚴重指控必須要跟進調查。 選舉法對競選開支的規定至關重要,確保候選人之間能公平公正競爭。所有候選人和選務官員都責無旁貸,必須確保競選活動依法行事。 對溫哥華菲沙景區的選民來說,自由黨競選陣營剝奪了他們公平選舉的機會。政府有責任亡羊補牢,還給這些選民一個公道。 新民主黨律政評論員高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