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卑詩漸凍人興訟爭取安樂死 反對「輔助自殺」定罪 今日開庭
  • Date: Monday, November 14, 2011
  • Synopsis: 【明報專訊】加拿大的法律禁止「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 近20年來,曾有人提出修改法例的訴訟,但都沒有成功。今日卑詩一名病人再次挑戰《刑事法》,「輔助自殺」及安樂死的問題又再次成為討論焦點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加拿大的法律禁止「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 近20年來,曾有人提出修改法例的訴訟,但都沒有成功。今日卑詩一名病人再次挑戰《刑事法》,「輔助自殺」及安樂死的問題又再次成為討論焦點。 本年8月,協助尋求安樂死人士的組織Farewell Foundation較早前代表4名想安樂死的匿名原告入稟法庭,嘗試挑戰加拿大《刑事法》,指禁止輔助自殺的法例侵犯人權,不過由於原告是匿名,所以沒有起訴權。今日,63歲的泰勒(Gloria Taylor)的代表律師將會到最高法院再次進行訴訟,反對將「輔助自殺」定為刑事罪行。 她患有肌肉萎縮脊髓側索硬化症(ALS,俗稱「漸凍人」症),屬不治之症,身體逐漸衰弱及退化至肌肉麻痺。 泰勒與另外5名原告,包括家庭醫生﹑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等認為,加國是時候修訂法例,不過反對的一方卻認為這問題或者會遭到濫用,令某些人從中得到好處。 泰勒的代表律師塔克(Sheila Tucker)說,泰勒最近跌傷了肋骨,這可能使她的病情惡化。她認為,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比利時及美國俄勒岡州﹑華盛頓州都已通過法律,保障病人免受其他人教唆而選擇安樂死。「絕對禁止不再可行,而且現在已有可行的制度。」 她解釋:「在俄勒岡州的研究證明,會尋求醫生協助了結生命的,性格都獨立,且意志堅定。我認為泰勒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卑詩加拿大安樂死預防聯盟的發言人說:「泰勒的情況是比較麻煩的,因為他們建議的是,醫生不需要為致死的劑量負責。」 組織憂安樂死遭濫用 他擔心,這樣會成為另一種用來虐待老人的工具,尤其在牽涉金錢的情況下。「我們根本不知道如何處理濫用問題。」 在加拿大,援助或教唆他人自殺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1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