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卑大港大合辦法律雙學位課程 多讀1年可考兩地執業資格
  • Date: Saturday, May 3, 2008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大學與香港大學昨日於溫哥華簽署協議,合辦法律課程,課程獲加、港兩地承認,修畢的學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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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大學與香港大學昨日於溫哥華簽署協議,合辦法律課程,課程獲加、港兩地承認,修畢的學生可考取執業資格。兩間法律學院的院長都表示,目前持有橫跨兩地執業資格的法律人才不多,這項雙學位課程可算是開創先河,有信心畢業生將會成為兩地法律界及商界炙手可熱的專才。 根據兩間大學所簽訂的合作協議,課程將於2009年開辦,計劃中每間學校將會收取最多5名學生。卑詩大學法律學系學生除了要完成本地的課程後,還要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多修讀一年,便可在加港兩地考取執業資格。 而香港大學的法律系學生也需要多修讀一年的課程,由原先的5年變成6年,然後分別在兩地考專業試。修畢課程的學生,將可同時獲得卑詩大學及香港大學頒發學位,是一個雙學位課程。 兩間大學的校長對這項合作計劃都感到非常雀躍,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表示,香港大學與全球150間大學建立了合作關係,與加國專上院校的交流計劃也有12個,當中以與卑詩大學的合作範疇最廣泛,期望兩校日後仍有機會擴闊合作空間。 卑詩大學校長圖普(Stephen Toope)表示,兩間大學之間目前已開拓了12個合作領域,兩地的學生因而有機會在另一文化環境中學習、工作、生活,對學生本身及整體社會而言也是獲益良多。 卑詩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博賓斯基(Mary Anne Bobinski)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分別表示,目前持有橫跨兩地執業資格的法律人才不多,這項雙學位課程可算是開創先河,有信心畢業生將會成為兩地法律界及商界的專才。 陳文敏說,加國與香港都是沿用《普通法》法制,在應用法律知識方面相對有優勢。博賓斯基則表示,即使兩地法制不同,這項雙學位計劃正是要協助學生掌握當中的異同。 左起:徐立之、陳文敏、博賓斯基及圖普,共同簽署合作協議,提供雙學位法律課程。(陳穎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