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華裔需要反對
- Date: Monday, June 20, 2005
- Synopsis: 記得筆者在UBC做大學生時,大學的洗手間經常出現各種各樣的辱華句語。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當時有
- Article Text: 記得筆者在UBC做大學生時,大學的洗手間經常出現各種各樣的辱華句語。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當時有位陳國穎(法學生)寫信到學生報去投訴,題目為「華裔要反對」。 此君後來做了律師,現在當了省級法院的法官。 在UBC的辱華句語是否不再存在,筆者不知道,但並不會因為它的存在而驚奇,反而如果它不存在才會令筆者驚奇。 華裔學生以往的心態是讀書的讀書,跳舞的跳舞,至於抗議或反對,則不關他們的事。UBC的英文100考試也可能具有種族歧視性的,也不知多少學生因為英文100考不及格而學業停頓,但也不見華裔反對,提出要改革。 在機場的海關和移民部,三十年前以態度不好見稱,三十年後還是一樣。不同的是,在於閣下有沒有變成英語流利類,有的話,又是另一種態度,起碼不會不禮貌對待你,因為你有反擊的能力。機場的翻譯現在的更不如以前,有不少這類翻譯是海關的雙重喉舌,也不要期望他們會協助不懂英文的華裔。他們不犯基本翻譯的錯,或者站在海關的一邊去教訓你,已經要謝天謝地。 翻譯的問題是他們缺乏獨立性,因為是政府請來的人,工作令你不滿意,不要緊;海關對他不滿意,則可令他以後不用工作。 華裔對於海關和移民部的不友善對待,向來是逆來順受。到了現在更令這些當權人士認為沒有改善的必要。 最近聯邦法院有新的判例,說移民部的學生簽證延簽手冊用的字句之難明,連加拿大人自己都看不懂,又如何可讓新來者或學生看明。於是這個聲名狼藉的移民部簽證延簽處,便有改善的必要。並且法院又說,如果是過了期延簽,要做九十天恢復身分的那種手續,移民部更需要在九十天未到期前告訴人。過去移民部往往是在九十天已過期後才告訴你已經晚了,但那時已是「返魂乏術」。 好像這種情況也都是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才會去告移民局。不反對不去抗爭的結果,往往便是整體的地位下降。不會英文的人士有什麼聲音?英文流利的人士,既然自己已不會受欺侮,那就夠了,何必多事。筆者認為受慣海關氣的人,應該來個大遊行,讓外界聽聽他們的故事。 王仁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