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代表協議書Representation Agreement簡介
- Date: Wednesday, December 24, 2003
- Synopsis: 代表協議書是一份有法律效用的文件,任何人士年屆19歲或以上皆可指定某人(代表)可以在當時或將來協助立約人作任何決定
- Article Text: 代表協議書是一份有法律效用的文件,任何人士年屆19歲或以上皆可指定某人(代表)可以在當時或將來協助立約人作任何決定,這些決定可以包括醫護及立約人的財務和法律事情。 由立約人決定文件何時生效,代表人不能在有效期前提早辦事,立約人能持續處理自己的事情直至被確定再不能自行處理為止。 在1993年7月,代表者協議書法例成為卑詩省政府通過的新法律,經過多年的試驗實行,有關的資料加以綜合及整理,在2000年2月28日,代表協議書在卑詩省才正式生效及實行。雖然在不久將來,2003或2004年時還會有改動的可能,但你仍然可以預先計劃將來。案例:一位介乎70多、80歲的寡婦,她的3名子女已各自成家立室了,她雖然可以獨自生活,但基於健康問題,她無法離家外出,她以退休金維持生計,她在同一屋子已居住超過30年了,因為她已清還了房子的一切貸款,所以目前她只需支付房子的維修及保養費用。這所房子成為她唯一擁有的重要資產。在夏季時,她僱用一位本地少年每兩周到她家處理花園及後園的工作。 以往她是本地園藝會的活躍成員,她在參與活動中結交了不少朋友,由於她不能再出席園藝會的定期聚會,所以園藝會的朋友改為定期探訪及致電慰問她,如果情況許可,她希望可以繼續獨居下去,但她亦擔心如果病情加劇或者她不能再獨居下去時,她如何可以為可能出現的事情作出決定,在此情況下,代表協議書的訂立便正好協助她解決她的困擾了。 代表協議書的靈活性較大,可指派代表為立約人決定有關健康及個人護理、財務和法律事宜。 在未實行使用代表協議書前,不同人用不同文件去表達他們對健康的意願,例如:預早指引(advance directives)及生命意向書(living wills),這些文件清晰列出立約人的意願,代表協議書法例賦予立約人授權指定代表為立約人作出健康護理的決定,立約人可提早說明自己的意願及要求代表依從指示執行,如套用在商業的情況下,使用的文件叫一般性授權書(general power of Attorney),這份文件不受新的代表協議書影響:(備註:除了當中附有任何持久/延續性字句,將會在立約失去決斷能力時,失去法律效用。) 記住,不是每一個人都要訂定代表協議書,隨個人選擇,它只是一個協助我們為將來計劃的法律套件。 代表協議書可概略分為二: 1. 有限制及具體列明的條文。 2. 概括性條文。 後者賦予代表較廣闊的權力去處理所有有關資產或健康護理的決定,也被稱為代表協議書第九部分(Section 9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立約人在訂定代表協議書必須完全清楚了解賦予代表的權力及帶來的後果,法律上也要求立約人在未訂定文件前先諮詢律師。 前者是有限制性代表協議書,又名代表協議書第七部分(Section 7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這份文件賦予代表有限度權力,舉例:代表不能為立約人拒絕生存救援及治療,也不能售賣地產。代表協議書不能為某人或親友代辦,立約人是唯一的合法人授權予代表依立約人意願作決定。 立約人必須小心決定作出哪一類的代表協議書,了解應指派和授權誰,並且指定為他/她作出何種決定,如果需要獲得更多資料,可瀏覽:www.trustee.bc.ca或聯絡604-660-4444要求寄閱冊子:“It''s Your Choice: A Guide to Making a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 以上資料由卑詩省公共監護及信託機構(Public Guardian and Trustee of British Columbia)提供,上文則由素里三角洲移民服務會??防止虐待長者法律教育計劃之華語服務翻譯成中文,查詢電話:604-597-0205內線211(唐柳迎)。下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