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休閒交通工具使用將落實 僅限內街 試驗一年
  • Date: Wednesday, December 12, 2001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轄下運輸及交通委員會昨日通過容許市民在非主要道路上使用單排滾軸鞋、滑板和滑板車等休閒設備,試驗期為期一年的動議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轄下運輸及交通委員會昨日通過容許市民在非主要道路上使用單排滾軸鞋、滑板和滑板車等休閒設備,試驗期為期一年的動議。 溫哥華市府工務部職員表示,市政府職員正對單排滾軸鞋、滑板和滑板車在安全方面的使用作出評估。報告指出,愈來愈多人使用單排滾軸鞋,並且作為代步工具。另外,研究亦指出,單排滾軸鞋是可以和路上交通、腳踏車和行人共存。 不過,市府依然對單排滾軸鞋的使用安全問題存疑,因此建議市議會批准在他們在行走時必須遵守一些安全規則。他們只可以在非主要道路或沒有行車分隔線的道路上使用,包括社區街道及接近民居的道路。使用者必須年滿十六歲,並且配戴安全設備。 遇上警方檢查時,單排滾軸鞋、滑板和滑板車使用者需要提供身分證明。他們使用時必須靠近路旁,並且遵照車輛行駛方向。在使用單排滾軸鞋等設備時不能頭帶耳機,警察有權糾正他們不當的行為、沒收設備和罰款。   市府職員亦指出,有關電動腳踏車現時歸納在一般腳踏車類別,卑詩保險公司將會作出修改,令電動腳踏車使用者毋須考取駕駛執照、登記和購買保險。至於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排滾軸鞋在路上使用,市府和卑保同樣否定這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