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來書 矯正陳卓愉部長的錯覺
- Date: Saturday, May 31, 1997
- Synopsis: 五月廿九日的《明報》,登載了陳部長「揭開反對管制中藥行動真面目」的公開信。拜讀之餘,我很高興,能有機會澄清是非
- Article Text: 五月廿九日的《明報》,登載了陳部長「揭開反對管制中藥行動真面目」的公開信。拜讀之餘,我很高興,能有機會澄清是非。 為明實情·索取條款 我為什麼參與鞏衛中藥的行列呢?事因三月廿四日,我接溫哥華華X協會來信,要求我以市議員身分,上書加拿大總理,請他順應民意,採取合理的管制中藥。為此,我囑咐市府一位秘書,致電渥太華(BC電話公司有紀錄)陳部長(表示尊重我華裔部長)的辦公室,要求索取一份有關管制中藥的七零五號條款。秘書曾對我說,陳部長的職員似很合作,答允代向聯邦衛生部查詢。過了幾天,秘書再與該位職員連絡。她說可能會找到一份有關中藥的資料,屆時會寄給李松市議員。這足證明李松是要深入了解中藥的管制。豈料等了多天,沒有下文。四月三日,我乃另囑內子直接致電衛生部,同月七日該部職員Ron B.已電傳來七零五號條款,並附言謂(簡譯如下): 「七零五號條款,始於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此建議(Proposal),因受到相當的反對,…所以現不再進行(No further action)。」 怎好意思·亂責他人 為了尊重陳部長,請他幫忙,但至今仍無中藥資料的影跡。陳部長怎好意思在公開信指「似乎李松對整件事未深入了解便大加反對」。等到陳部長幫我了解,未知何時啊?反之衛生部在兩個工作天內已發來七零五號條款,試問陳部長有何感想? 再者,我於一九四九年來加,一九六零年開始納稅,你是我們的公僕,又怎好意思亂指「其他社團組織、社區領袖……盲目跟風……」你太忙了,「要等兩三個月」才接見,要等你幫助「了解」更難罷!陳部長,你替國民服務者小,國民給你恩惠者大。祈勉之! 合理管制·大眾贊成 不錯,我曾兩次對傳媒界坦承我負雙重責任:一是溫哥華市議員,為市民服務,向聯邦政府爭取合理的管制中藥;二是全加華人聯會的秘書長,籲請全加各大城市的僑社聯名登報支持反對不合理的管制。 陳部長,你錯了!大眾都贊成合理的管制。我和一百七十四個僑團暨廣大的民眾,所反對的是不合理的管制。無論現在或將來的不合理管制,我們均有權反對。例如,我們不會反對昔日聯邦政府一體徵收人頭稅,但當然反對不合理的只向華人收人頭稅。至於今日聯邦政府管制中藥,合理與否,則有待公正的專業人士評論。 冀能反省·善莫大焉 五月卅日晨十一時廿分,衛生部職員John S.電覆(約在兩小時內)我謂:「七零五號條款是衛生部食品和藥物條例(Regulation)中的附件,雖沒有法案(Bill)的分量,但仍需經過衛生部向國會小組提出通過後才可實施。」 有關立法的複雜程序,陳部長當必瞭如指掌。非部長級,不明白,情有可原。 冀能反省,善莫大焉! 李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