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來書 要求傳媒公平對待難道有錯?
- Date: Tuesday, June 17, 1997
- Synopsis: 編輯先生: 明報加西總編輯羅鏘鳴先生今天致公開信給陳卓愉先生。本來應該由陳卓愉先生自己回應,但既然信中有兩處提到我的名字,我便首先就我本人有份負責之處,澄清事實真相,然後再向羅鏘鳴先生討教一下傳媒如何公平處理競選或與政黨有關的事件
- Article Text: 編輯先生: 明報加西總編輯羅鏘鳴先生今天致公開信給陳卓愉先生。本來應該由陳卓愉先生自己回應,但既然信中有兩處提到我的名字,我便首先就我本人有份負責之處,澄清事實真相,然後再向羅鏘鳴先生討教一下傳媒如何公平處理競選或與政黨有關的事件。 首先,作為陳卓愉先生的特別助理,我並沒有(無論公開與否)向任何傳媒朋友說過「陳卓愉向來跟明報“唔妥"」。一來「唔妥」絕對不是我慣用的字眼,二來如果我沒有記錯,我只曾經說過明報部分人士不滿陳卓愉先生在人頭稅上的立場。如果有人以訛傳訛,偏離事實而將這些說話引伸為「陳卓愉向來跟明報唔妥」而傳到羅先生處,那才認真“唔妥"。 另外,在競選間,我是陳卓愉競選委員會負責聯絡傳媒的義工。所以,本文以下提到競選事宜的部分,我是以競選委員會義工身分來考慮和處理的。 羅鏘鳴先生說最近發生連串事件,起因在「我們反對容順泉先生出席新時代大選論壇」,這是有欠公允的說法。如果大家還記得,我們當日並沒有反對容順泉先生出席任何論壇;我們只是反對容順泉先生擔任選論的提問嘉賓。我們之所以提出異議,是因為容順泉先生與新民主黨關係密切,他曾代表進步選民聯盟(新民主黨的姐妹黨)競選溫哥華學務委員;根據九六年三月三十日的報章報道,他又有份出席新民主黨的內部競選策略會議。所以,他說對不適宜以提問嘉賓身分,向各政黨候選人在論壇上提問,以免對任何一位不屬新民主黨背景的候選人構成不公平,而這不單只是對陳卓愉先生不公平,這是要澄清一點。 其次,我也要強調,在競選期間,任何可以使候選人認為未獲公平對待的安排,也應該避免。在法律界有一句話,我班門弄斧的試譯一下:「我們不單要處事公平,更要使別人見到我們處事公平。」新時代電視的主持人說他們相信容順泉先生會嚴守公平的原則;這點我們有保留,所以提出反對。而且,我們在維護公平的原則時,是否應該單靠個別人士的操守和人為的因素呢? 至於羅鏘鳴先生質疑「作為政客,作為國會議員,不是應該面對各方問難與挑戰的嗎?」我認為是混淆了對候選人的公平處理和政客要面對的挑戰這兩回截然不同的事,我再次強調,陳卓愉競選委員會從來沒有要求特別優待,我們所要求的,只是最基本的競選原則:公平待遇。而這點與政客或候選人接受挑戰與否全無關係,如果陳卓愉先生是害怕接受挑戰的話,他當日便不會出席論壇。每個候選人都有權利和責任去要求公平的傳媒待遇,如果知道當日的安排有問題,我們是有責任公開指出,讓廣大的觀眾自行判斷的。 另外,陳卓愉先生雖然是現任國會議員,也是亞太事務部長,但在所有競選活動中他的身分只是其中一名候選人。我們要求傳媒公平對待,就和任何其他候選人要求傳媒公平對待一樣,絕不存在政府干預的問題。但一些缺乏政治及傳媒常識的專欄作者在評論這事時,則把我們要求傳媒公平對待說成是什麼「政府干預傳媒運作」。而令人驚奇的是,有關的兩篇評論文章,竟隻字不提我們對於公平待遇的要求和投訴;令人更驚奇的是,這兩名專欄作者也隻字不提他們兩人同屬新時代集團的受薪僱員,而其中一人更是當日論壇的主持人之一。一般而言,專欄作者在評論自己有份參與的組織或工作時,一定要公開聲明自己的身分和角色,讓讀者判斷有否立場和利益衝突,但這兩位專欄作者對如此基本的傳媒守則竟置若罔聞。 羅鏘鳴先生是我深深敬重的資深傳媒工作者,竟被這些評論誤導以為我們「不同政見不同背景就要拒諸門外」,實在令人失望。我深切盼望,羅先生能理解一個參政的候選人對傳媒公平對待的要求。 辛智芬 謹慎 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