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僱員汽車開支應課稅福利 聯邦今年減至每公里25仙
  • Date: Tuesday, January 3, 2017
  • Synopsis: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在新一年調整了商用汽車的所得稅扣除額度(Income Tax Deduction Limits)和開支收益率(Expense Benefit Rates)。用以決定僱主為僱員繳交的個人汽車開支應課稅福利(Taxable Benefits),整體訂明利率將微減1仙至每公里2.5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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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在新一年調整了商用汽車的所得稅扣除額度(Income Tax Deduction Limits)和開支收益率(Expense Benefit Rates)。用以決定僱主為僱員繳交的個人汽車開支應課稅福利(Taxable Benefits),整體訂明利率將微減1仙至每公里2.5毫。 主要從事賣車或租車的僱員,釐定他們應課稅福利的訂明利率,也下調1仙,至每公里2.2毫。至於僱員使用僱主車輛作個人用途的福利,則根據成本分開計算,已計入僱員收入。 另外,在2016年或以後購買的載客汽車,資本成本津貼(Capital Cost Allowance)上限維持在30,000元,汽車貸款利息最高可申索300元。在2016年或以後租借的車輛,租借費上限也維持每月800元。 對於那些需不時駕車出差的僱員,聯邦稅例非常繁複,駕駛模式和開支等都列入考慮之列。有稅務律師建議,納稅人仔細紀錄駕駛時長、目的地和相關開支等細節,因僱員申報金額愈高,愈容易引起加拿大稅務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的注意。若紀錄不夠仔細,可能被當作私人用途。 納稅人使用個人汽車作商業用途,只要經常在外工作(如出外見客或開會),和自行支付出外工作費用(僱主需簽署T2200表格),都可報稅,扣除部分相關開支,包括氣油、保險、登記費、維修和一般保養費用。汽車租借費和汽車成本,包括汽車貸款利息,也可以申請削減一部分。 削減多少根據汽車的工作用途百分比計算,像花了1,000元在汽車相關支出,工作用途佔一半,便能申索500元,因此詳細記錄使用資料非常重要。必須注意的是,駕車上下班不計算在內。 若僱主向僱員提供汽車補貼,僱員不能再報稅。但補貼比率必須合理才能免稅。根據稅務局資料,2017年的合理補貼不變,在首5000公里,每公里0.54元,之後每公里0.48元,西北特區(Northwest Territories)、育空(Yukon)和努拿烏特(Nunavut)則每公里額外加4仙。專家建議,若汽車使費較補貼高,將補貼當作收入申報,並扣除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