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全國最嚴市民審慎 餐飲業首當其衝 卑詩醉駕新例 明春或修改
  • Date: Tuesday, November 9,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實施新醉駕法例還不到兩個月,當中的部分條文有可能要作出修改。省法務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昨日指出,將重新檢討新法例對公眾、商界和警察的影響,有可能在明年春季作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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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實施新醉駕法例還不到兩個月,當中的部分條文有可能要作出修改。省法務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昨日指出,將重新檢討新法例對公眾、商界和警察的影響,有可能在明年春季作出改變。 本省從9月20日起實施全國最嚴格的打擊醉駕法例,高利民承認,新法對餐廳和酒吧業造成負面影響,令到他們的生意下跌。 稍早前,前法務廳長、現任HST信息事務議會秘書李士莊(John Les)表示,有不少餐飲業者向他反映,很多市民在餐廳吃飯時連一杯酒都不敢喝,他們擔心汽車被扣留一個月,這種顧慮似乎太過火。 高利民也表示,新法例雖然賦予警察人員扣留汽車的權力,但並不是每一個「吹波仔」未過關司機的汽車都要被扣留,他們被開的告票罰款金額也可能不一樣。他承認,實施新法例以來,被警方扣留的汽車暴增。 根據新法例,司機一旦體內酒精含量測試不合格(血液酒精指數0.08以上),警方可立刻對司機發出90日的禁駕令,並扣押車輛30日,並可發出罰款告票,強制司機自費參加輔導課程,連同拖車費,以及被強制安裝防醉酒開車裝置(Ignition Interlock)的費用等,處罰花費約4000元。 高利民說,省政府將從教育覑手,教育公眾新法例對他們的影響以及醉駕的危險,另一方面,也要教育警方執法人員,因為並不是每一名「吹波仔」達到「警告」標準的汽車司機都要被扣留。新法規定,「吹波仔」酒測結果的血中酒精濃度在.05至.08之間屬於「警告」標準,面對200元罰款和扣留汽車3日。過去,這種情況下只需要被扣留汽車24小時。 新醉駕法例實施後,被警方扣留的汽車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