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全國最嚴新例秋季實施 加罰款停牌日 卑詩醉駕或遭刑檢
- Date: Wednesday, April 28,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昨日宣布全國最嚴格打擊醉駕法例,違法者不僅要面臨駕照被吊銷90天和最高達3750元的罰款,更可能受到刑事檢控。新法將今年秋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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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昨日宣布全國最嚴格打擊醉駕法例,違法者不僅要面臨駕照被吊銷90天和最高達3750元的罰款,更可能受到刑事檢控。新法將今年秋季實施,省府的目標是在2013年底前將因酒後駕駛導致的致命車禍減少35%。
卑詩省律政廳長麥德莊(Michael de Jong)表示,儘管政府一直對打擊醉駕的執法和宣傳力度都在加大,但醉駕的案例仍有迅速上升的趨勢,省府在新法例中加重處罰力度,意在嚴懲醉酒駕駛行為。
「母親反對醉酒駕駛」(MADD)行政總監繆里(Andrew Murie)對卑詩省引入全國最嚴格的法例倍感安慰,他同時希望其他的省份也能效仿卑詩省,使不再有無辜的人因此喪生。
根據新舊條例的比較,過去第1、2次酒測未過(體內血液酒精處於「警告值」0.05到0.08之間),只會受到24小時扣押車輛和駕照的警告,到第3次或以上時才要付880元參加「做負責司機」駕駛課程(Responsible Driver Program,簡稱RDP),及花1420元安裝車內測酒精「點火聯鎖系統」。
而在新例中,體內血液酒精含量超過0.08,或是拒絕酒測的司機,直接被吊扣駕照90天,扣押車輛30天,行政罰款500元,再加上拖車費、扣押汽車費、重新恢復駕照、上課費和加裝車內酒精點火聯鎖系統等費用,只要一次酒測未過,就要花3750元才能再次合法駕車,另外還可能受到刑事檢控。
對於酒測結果屬於「警告值」0.05到0.08之間人士,如果他們是在5年之間首犯,就會禁駕3日,行政罰款200元,5年內第2次酒測在警告值,就要禁駕7日,罰款300元,5年之間第3次再犯,就要禁駕30日,並罰款400元。
醉駕者從第1次酒測未過至三次或以上重犯時,就要被扣押車輛和駕照3至30天,罰款總額也從600至3650元不等。(新法的罰則詳情對比見上表)。
新法將於2010年秋季實施,省府的目標是在2013年底前將因酒後駕駛導致的致命車禍減少35%。
卑詩省打擊醉酒駕駛新舊例處罰對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