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冬奧期放寬廣告牌 公園局擬申修例
- Date: Saturday, January 17, 2009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的公園外貌,在2010冬奧期間或會有所不同,多了大大小小的廣告牌。公園局將會在下周討論申請修訂《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有關公園的部分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的公園外貌,在2010冬奧期間或會有所不同,多了大大小小的廣告牌。公園局將會在下周討論申請修訂《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有關公園的部分,來讓當局可放寬有關規例。公園局將在下周一晚舉行例會,議程之一是討論和批核修訂《溫哥華憲章》有關公園部分的申請;修訂建議將放寬在公園內賣廣告的條例,例如加設慶祝冬奧的標語和指示牌等,修例並批准公園局有權管轄在公園範圍內放置的廣告,包括廣告牌。公園局將有權規限廣告的形式、廣告牌大小、形狀、外觀和擺放的位置等。用來規管溫哥華市的《溫哥華憲章》,現時是禁止在公園或公共休憩和文娛設施內賣廣告。上述的修訂建議其實是源於一項在2007年和2008年進行的檢討結果,檢討對象是市府和公園局的監管架構,而目的是要確保當局在保護公眾利益的前題下,他們對承辦冬奧的支持是否恰當;並且按情況提出建議,修訂《溫哥華憲章》。上述建議雖然是源於配合冬奧,但修訂亦會影響將來舉辦其他活動所觸及的附例。建議已提交省政府考慮,而整份報告包括非公園部分亦已提交溫市議會。若公園局通過申請,修訂仍須有待省府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