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校局提監管衣著大原則 學生教職員均需遵守 細節各校自定
- Date: Saturday, November 29, 2003
- Synopsis: 【明報專訊】經過兩個月的諮詢,列治文學校局完成衣著規範(dress code)報告,根據家長、教職員、學生的綜合意見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經過兩個月的諮詢,列治文學校局完成衣著規範(dress code)報告,根據家長、教職員、學生的綜合意見,建議定出一套全學校區統一的衣著政策,每年檢討一次,而且每一間學校再依據這個政策,建立自己的衣著規範,不但學生要遵守,學校教師和職員也不能例外。 由於接到家長投訴有男女學生衣著大膽、暴露,列治文學校局在今年9月中旬通過動議,全面檢討現行各學校的衣著規範,並諮詢家長、教師、校長、學生和學校職員的意見。負責向各相關團體諮詢的學校局校區校長龐瑟特(Greg Ponsart)最近完成檢討報告。 他在報告中指出,每間學校的衣著規範都應該嚴格禁止有毒品、酒精、暴力、褻瀆、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或任何歧視的文字和圖案出現在服裝上。同時,每間學校的衣著規範都要清楚的告訴學生哪些是可以被接受的標準,必要時以圖畫顯示,務必讓學校內的所有人都清楚了解。 這份報告同時建議: *每間學校的衣著規範要經過廣泛的諮詢後定出。在小學方面,諮詢的對象應涵蓋教職員及家長,中學則應包括教職員、家長和學生; *各學校在規範定出之後,要清楚地與校內外相關人士及團體溝通,務必讓大家了解規範的期望; *衣著規範適用於所有校內人士,不僅限於學生。 除了各學校要定出自己的衣著規範,報告中也建議學校局應有一套統一的衣著政策,讓各學校有所遵從。學校局督學比爾斯圖(Bruce Bearisto)認為,學校局應盡快再度與家長、教師、校長、學生諮詢,並在明年7月以前完成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