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治文研究放寬樓宇高度 增加居住面積 或會影響地價
- Date: Wednesday, May 26, 2004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議會昨日通過就放寬市內建築物高度限制的可行性進行研究,以解決土地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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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議會昨日通過就放寬市內建築物高度限制的可行性進行研究,以解決土地不足問題。按現時航空法例,列市樓宇不能超過147.5呎高,即約14層樓高左右。
上述建議昨日獲得列市議會一致通過。市議員熊谷喜一(Kiichi Kumagai)及麥樂田(Bill McNulty)均認為,土地不足,向高空發展是唯一的方法,未來列市會趨向高層城市的發展模式。至於在列市哪一個地區較適合高層樓宇發展,熊谷喜一稱仍有待市府職員完成研究報告,但根據一個將人口集中化的「城市中心」理念,現時社區設施林立的第3路(No.3 Rd)夾西敏公路(Westminster Hwy.)等市中心一帶是最理想的地區。
但鄰近機場南、北跑道航線的民居已受飛機噪音影響,相信不適合作高層樓宇建設。他希望列市相等於約14層樓高的限制,未來能增加至約20層高,迎合列市住屋等發展需求。
根據聯邦運輸部航空法例,鄰近機場範圍的建築物,即約為列市布倫德爾路(Blundell Rd)北部及第4路(No.4 Rd.)西部一帶,不得超過154.2呎高;列市府亦透過土地規劃及發展附例為各區設定上限,例如城市屋R2住宅區不得超過約30呎高、市中心商業區147呎,工業區則不設限制。
要放寬建築物高度,溫哥華國際機場局(VIAA)需要向運輸部提交申請、對公眾影響和航空安全等進行分析,並需要通過市府研究、發展商及社區諮詢等,確認增加樓高的可行性。
至於增加樓高會否影響地價,列市城市發展經理伊切(Joe Eceg)說,目前作此估計言之過早,同時亦視乎房屋的市場需求和供應情況。
按目前法例,在此情況下造成的地價損失,地主並不會獲得賠償。而列市有部分建築物獲豁免准許超出限制,包括列治文市政大樓的旗杆及位於西敏公路7311號的Executive Inn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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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谷喜一認為,土地不足,向高空發展是唯一的出路。(陳瑞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