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加強公立教育的問責性
  • Date: Wednesday, January 31, 2001
  • Synopsis: 公立教育是一種社會服務,開支由公帑撥出,既然教育經費來自稅收,公立教育自應向公眾負責
  • Article Text:
  • Article Text: 公立教育是一種社會服務,開支由公帑撥出,既然教育經費來自稅收,公立教育自應向公眾負責。 所謂「向公眾負責」,最少包括三重意義:第一、學校提供的教育質素要高,學生的成績能達到一定水準;第二、決策過程必須具透明度,公眾對政策的制定應有被諮詢的權利;第三、經費運用要符合成本效益,不能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筆者認為,無論一間學校或是一個校區,都應該經常反省這三個問題。 在這三個問題中,質素問題可能是最容易評估的,因為有很多客觀資料可供參考,例如學生的畢業率、公開試成績、入大學的比率、獲獎學金人數、國際性比賽成績等。如果從以上的指標來看,列治文學校的表現是令人滿意的,例如在不久前公布成績的「基本技能測驗」(Foundation Skills Assessment),列治文學生的表現普遍優於全省的平均水準,在歷屆省試中,列治文學生獲獎學金的人數,向來高踞前列,而在全國、甚至國際性的學能比賽中,也有驕人表現。因此,從這些成績來看,列治文的學校達到了提供高質素教育的目標。 除了學生成績外,卑詩省的學校每六年都要通過一次水準評審(Accreditation),到目前為止,本省仍是北美唯一有這個評審制度的地方。學校水準評審的範圍頗為廣泛,包括:教育目標、課程、公平機會、教學方法、效益等五方面。雖然這個評審機制未臻完美,但總比沒有評審好,而且家長在評審過程中有很大的參與性,評審小組又由校外人士組成,公開性和透明度都有一定保障,更重要的是在評審之後,無論通過與否,有關學校都要制定一個增長計劃,務求不斷改進發展。 筆者希望家長能夠珍惜參與評審的機會,當子女的學校進行水準評審時,願意積極投入及提供意見。 目前列治文學校局正策劃一個創新的嘗試,就是學校局本身每年都做一次自我評估,因為在現行的評審制度中,學校局(Board of School Trustees)和校區行政部門的表現並不在評審之列。 我們覺得這樣不夠理想,我們希望能建立一個有效制度,增加我們對公眾的問責性,這也是我們對自己的一種要求。 筆者相信「不進則退」的道理,如果沒有公眾的監察,沒有定期的評估制度,任何人和任何組織都難免會逐漸鬆懈。筆者當選學務委員一年以來,覺得最值得高興的就是能推動這一件事。 {} 區澤光 Chak Au 當值學委 【讀者如有意見或問題,可來函或傳真本報社區版代轉當值議員或學委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