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卑鐵案兩犯有資產 省府免訟費遭質疑
  • Date: Friday, October 22,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鐵路(BC Rail)私有化交易2名前廳長助理洩密案,超過600萬元的訴訟費用,省府早前決定全部買單,此舉備受爭議,特別是文件顯示,認罪兩犯擁有資產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鐵路(BC Rail)私有化交易2名前廳長助理洩密案,超過600萬元的訴訟費用,省府早前決定全部買單,此舉備受爭議,特別是文件顯示,認罪兩犯擁有資產。 文件顯示,巴錫(Dave Basi)在2006年與省律政廳達成協議,在他被認定有罪的情況下,以第二按揭形式,將其所擁有物業作為法律費用的抵押。 但是,律政廳卻選擇不去沒收巴錫的房屋,以追回法律費用,而是決定承擔全部法律費,換取讓兩人認罪的協議。 律政廳告訴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巴錫在維多利亞的房產估值為51.8萬元,其資產凈值更少,遠不足以支付追討法律費過程所需開支。律政廳表示,巴錫和弗奇(Bob Virk)兩人所擁有資產總和估計為33萬元。 該廳一名發言人稱,600萬元只是卑鐵案的部分開支,另外還有法庭、法官、檢控律師費及其他開支,恐達200萬至300萬元。 省新民主黨黨領詹嘉路(Carole James)質疑律政廳此舉,要求對有關協議展開獨立調查。她指,巴錫以房屋作法律費抵押的新資訊顯示,律政聽此前說謊,讓人更加質疑省府免去600萬法律費,是為了掩蓋卑鐵受賄案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