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原住民部族指被逼低價出讓 列市府6000萬買地皮遭索償
  • Date: Friday, April 16,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剛以5917萬元由原住民馬斯琴部族(Musqueam)和加拿大土地公司(Canada Lands Company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剛以5917萬元由原住民馬斯琴部族(Musqueam)和加拿大土地公司(Canada Lands Company,CLC)買下位於花園城市路(Garden City Rd.)夾西敏公路(Westminster Hwy.)東北角的土地,交易完成數日後,馬斯琴入稟卑詩最高法院向列市府提出民事訴訟,指部族是被逼以遠低於土地價值的價錢接受市府出價。 列市府公布,土地已在3月31日成交,在馬斯琴部族和CLC的同意下,以5917萬買入上述面積達136英畝的花園城市路土地,但部族現正向市府採取法律行動,但市府則認為,就這土地與部族的一切事宜已結束。市府現擁有土地的業權。 據馬斯琴部族向市府採取法律行動,於4月8日遞交卑詩最高法院的傳訊令狀顯示,按早前簽定諒解備忘錄所提及的條件,市府代表他們和交易前共同擁有土地業權的CLC,向農地保留委員會(ALR)申請將土地從保留地名單中剔出,但原訴人指,申請期間市府不能按委員會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這使委員會拒絕申請。 原訴人指市府為疏忽和單方面地申請,這有違備忘錄上的條款;而市府在2009年10月向原訴人和CLC提出購買土地的價錢,是遠低於這塊土地按備忘碌將可得到發展後的價值。原訴人要求市府就此作出賠償,但於傳訊令狀中則沒有列明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