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反駁台加文協中文繁簡並重四式教授 葉吳美琪力陳中文簡化教學有利
  • Date: Monday, January 6, 1997
  • Synopsis: 【本報記者楊蔚景報道】對於台加文化協會要求公校以繁體字、簡體字、注音符號和漢語拼音四種並重的方式教授中文,中文教師葉吳美琪指出,公校中文作為第二語言與私校作為母語教學,在教學對象和目標上完全不同,不應只顧部分華裔移民,而忽略整體學生的利
  • Article Text: 【本報記者楊蔚景報道】對於台加文化協會要求公校以繁體字、簡體字、注音符號和漢語拼音四種並重的方式教授中文,中文教師葉吳美琪指出,公校中文作為第二語言與私校作為母語教學,在教學對象和目標上完全不同,不應只顧部分華裔移民,而忽略整體學生的利益。 列治文史蒂夫斯頓中學中文教師葉吳美琪表示,自八七年公校提供中文課程以來,一直是以簡體字輔以漢語拼音為準,九六年[語言資源整合計畫綱要]草案仍是循此方向,並無改動。她指出有關政策早於八七年前已經過一年仔細研究訂出,切合學生對象的需要。 葉吳美琪指出,公校中文課程屬第二語言課程,旨在讓非以中文為母語的學生就讀,與私立中文學校的目標和對象是兩回事。她指台加文化協會強調重簡輕繁,對港台新移民的影響,其實便是向錯了方向。她認為華裔社群在討論中文教育發展方向時,應先釐清公校與私校中文課程的分別,若將兩者的課程質量混為一談,到頭來恐怕兩者都未能成功。 她又表示,其學生包括中文根底參差的不同族裔的子弟,假如以簡繁字體、注音符號和漢語拼音四種方式教授,只會將課程複雜化,令真正以中文為第二語言的學生望而卻步。唯有鼓勵更多不同族裔人士學習中文,中文的國際地位才得以提高。 她補充,教師在教授中文時必須以一種字體為準,總不成時繁時簡。雖然省府的中文課程政策是以簡體字輔以漢語拼音為準,但如學生在省試或校內測驗時以繁體字作答,亦不會被視為錯誤。以簡體字教授,可讓完全沒有中文底子的學生比較容易學習,對於已懂繁體字的學生來說,則可多學一種字體。 台加文化協會理事長張邦良表示,並不反對本地白人或土生的學生學習簡體字,即使來自台灣的學生欲學習簡體字亦無不可,他只是擔心省府修改現行政策,令到一些已懂得繁體字的學生,被迫耗時學習簡體字。他希望省府保持現行政策,在省試中仍容許學生以繁體字或簡體字作答。 省教育廳發言人亦強調,公校的中文課程旨提供不諳中文的學生就讀,課程從初級程度開始教授。學生最初應先學習簡體字,若學懂了簡體字,也可學習繁體字,教育廳的政策並沒有限制繁體字的教授。 該發言人又表示,由於教育廳對新語言方案意見回收的期限為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後所收的意見相信不會為教育廳接納。教育廳將於二月檢討收來的意見,而整個涉及五至十二班的新語言方案,將於二千年才全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