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反駁黃陳小萍 稱市府有權禁翅
  • Date: Saturday, November 10, 2012
  • Synopsis: 【明報專訊】對於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禁魚翅問題,羅品信反駁列治文保守黨國會議員黃陳小萍指管制魚翅是聯邦範疇,市府立法禁翅有越權之嫌的言論。他強調,市府的權限包括向市內所有餐館發出商業牌照,所以並非無權禁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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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對於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禁魚翅問題,羅品信反駁列治文保守黨國會議員黃陳小萍指管制魚翅是聯邦範疇,市府立法禁翅有越權之嫌的言論。他強調,市府的權限包括向市內所有餐館發出商業牌照,所以並非無權禁翅。 但被問到他這樣說,代表一旦禁翅,市府會吊銷堅持賣魚翅的餐館的營業牌照?羅品信則急忙澄清「我們還沒去到這個地步」,強調溫哥華還與列治文及本那比市府討論一個區域性政策,希望在環保之餘,也能保障餐館業者的營商環境。 黃陳小萍較早前高調支持餐飲業售賣魚翅,強調管制魚翅入口、已確保在加國售賣的魚翅是在人道的情況下採摘的,這是聯邦政府的工作範疇,既然聯邦准賣,就不能不准餐廳供應魚翅;因此市府禁翅有越權之嫌。 羅品信對黃陳小萍的言論表示「很不幸」。羅品信強調,市府在研究禁售魚翅立例上有管轄權,有權根據市府標準向業者核發營業執照,並非如黃陳小萍說的有越權之嫌。他認為聯邦需在保護瀕臨滅絕品種問題上承擔直接責任,「聯邦忽視大量證據、拒絕採取進一步禁翅行動的做法,非常令人不安」。 本報總編輯林漢強(左)、羅品信在明報入口處合影留念。(王冬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