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史維會支持中國勞工拒「和解條款」
  • Date: Friday, March 26,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日本政府與相關日本公司共同策劃、共同實施了強擄中國勞工的不法行為。自1943年起至少將近4萬名中國勞工強擄至日本國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日本政府與相關日本公司共同策劃、共同實施了強擄中國勞工的不法行為。自1943年起至少將近4萬名中國勞工強擄至日本國,強迫中國勞工分別在三菱、三井、鹿島、西松等35家日本企業的135個事業所做苦役。極為惡劣的勞動條件、被迫超強度地勞動,在一年多的時間裏,有6830名中國勞工死亡,許多勞工身患多種疾病或留下終身殘疾。 侵華戰爭結束後,日本政府及相關企業並未向被奴役的中國勞工支付工資,更未賠償,只是匆忙地將中國勞工送離日本。 自1995年起,部分倖存的中國勞工陸續在日本法院向日本政府及相關日本企業提起了損害賠償之訴。經過十幾年的訴訟,在日本法院作出的判決中,均認定了戰時日本政府及相關企業,實施了強擄及奴役中國勞工的違法行為,認定了中國勞工在極為惡劣的條件下做苦役,在精神和肉體上遭受了巨大的損害。但日本最高法院卻以中國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已代表中國個人放棄了索償的權利為由,免除了日本政府及相關日本公司的責任。對於日本法院作出的明顯有悖於法律基本原則的判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多次公開表明:「我們對日本法院對這一條款(中日聯合聲明)任意進行解釋表示強烈反對,這一解釋是非法、無效的。」 日本西松公司從其公司經營策略考慮,於2009年上半年表示,希望與中國勞工以和解的方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此,中國勞工受害者給予了積極地回應。然而,該公司堅持將日本相關法院認為中國人索償權已放棄,可給中國人適當救濟,這一錯誤判斷寫入和解條款,並以此作為與中國勞工簽訂和解協議的前提。 作為與西松公司進行談判的原信濃川作業所中國勞工受害者代表——全體原告,對此曾明確表示不應將這一由日本單方面解釋中日聯合聲明而作出的錯誤結論寫入和解條款,並曾表示,如果作為讓步,則應將中國勞工原告不接受被認為索償權已放棄的見解,也同時寫入和解條款,可作為雙方各自表述。但西松公司拒絕寫入原告的意見。 為此,參與了十多年索償訴訟的5位信濃川中國勞工原告與一些勞工遺屬於3月22日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拒絕西松公司缺乏誠意的和解。今日,其他12宗中國勞工向日本政府及日本企業索償訴訟的204名原告,聯名向西松建設發出公開信,表示支持信濃川中國勞工原告的正當要求,將堅定地與他們站在一起,並要求西松誠實地面對歷史責任,否則永遠不可能卸下歷史包袱。 加拿大亞洲二戰史實維護會發表聲明完全支持中國勞工原告之正義立場。同時,該會也呼籲代表原告的日本律師不得違背原告之立場。據悉,在多種因素下,原告的日本律師團極欲達成和解,故不惜刻意找出一群最近才出現的信濃川中國勞工受害者遺屬,讓他們取代原告與西松簽署「和解條款」。 在此,加拿大史維會呼籲代表原告的日本律師不要違背原告之立場,應繼續與原告們並肩作戰,為爭取有意義的平反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