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嚴重超速司機 新例扣車60天 本月20日起生效
- Date: Friday, September 3,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將實施多項新法例來打擊嚴重超速司機。9月20日起,超速40公里或以上的司機,汽車將被強制扣留7日至60日。 省法務廳長麥德莊(Mike de Jong)昨日指出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將實施多項新法例來打擊嚴重超速司機。9月20日起,超速40公里或以上的司機,汽車將被強制扣留7日至60日。 省法務廳長麥德莊(Mike de Jong)昨日指出,多項措施是為了打擊本省最惡劣的嚴重超速司機,保障行人、乘客和其他司機的安全。 初犯扣車7天 根據新法例,超速40公里或以上的司機,如果是第一次被抓到違規,汽車將被強制扣留7日,再犯則扣車30日,兩年內被抓到3次或更多,汽車將被扣留60日。 麥德莊說,本省每年發出約一萬張的超速告票,而超速更是致死車禍的頭號原因。 除了扣留汽車時間增加,司機還將面對超速和汽車保險費增加將合共至少近700元的罰款。目前的罰款是368元至483元,視乎超速的嚴重性而定,另外,汽車保費將加收320元的危駕費。 街頭飆車處罰加重 另外,街頭?車的處罰亦加重,新規例的汽車強制扣留時間是7日,舊例的強制扣留時間只有48小時。駕車時與前車太貼近、駕車原地打轉讓輪胎在地上留下圓形痕跡等危險駕駛行為也將面對汽車被扣留7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