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四物業減地稅 華埠52宗上訴可依例判決
  • Date: Tuesday, February 6, 2001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華埠地稅上訴委員會小組組長陳任賢昨日表示,上周五獲卑詩物業估價上訴獨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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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華埠地稅上訴委員會小組組長陳任賢昨日表示,上周五獲卑詩物業估價上訴獨立委員會裁決調低地稅的四宗案例的業主,若對判決有不滿意,可以在二十一天內再度向卑詩最高法院上訴。而溫哥華華埠業主會副主席陳德強表示,四宗物業地稅上訴得直的個案,可以作為日後其他物業稅上訴的案例。 陳任賢表示,華埠地稅上訴委員會對於上訴的結果表示歡迎。至於卑詩城鎮事務廳屬下溫哥華區評估辦公室可以就判決內容在二十一天內提出上訴。他表示,若果卑詩城鎮事務廳屬下溫哥華區評估辦公室提出上訴,亦只可以對上訴的法律程序作出覆核,不能對地稅評估的結果提出討論。 他說,除了四宗物業獲減地稅之外,其餘的五十二宗正在上訴的物業則不需要繼續聆訊;可以由華埠地稅上訴委員會及溫哥華區評估辦公室共同商討而決定地稅的比率;或可以由溫哥華區評估辦公室進行評估,若果業主不滿意由溫哥華區評估辦公室所提出的評估決定,業主最後可以向卑詩物業估價上訴獨立委員會提出上訴,進行聆訊。 他補充,判詞內容顯示卑詩城鎮事務廳屬下溫哥華區評估辦公室在過去不公平處理華埠物業的估價;另外,判詞亦指出華埠是加拿人歷史的一部分,三級政府應該聯手合作,共同處理種種的問題。 溫哥華華埠業主會副主席陳德強表示,在經過業主們共同努力及參與,加上獲得多名業主支持下;四宗物業地稅上訴得直的個案,並且可以成為日後上訴的案例。 卑詩物業估價上訴獨立委員會上周五判決由華埠地稅上訴委員會所提出的四宗物業上訴得直,四間物業獲百分之十三至二十三的地稅退款。 {} 溫哥華華埠業主會副主席陳德強(後右四)認為上訴得直的個案可以成為日後減地稅上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