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回顧廿載平反人頭稅
  • Date: Friday, June 4, 2004
  • Synopsis: 1984年,一位老僑親到溫哥華東區國會議員的辦事處,要求當時的聯邦政府歸還他所繳納的五百元人頭稅
  • Article Text: 1984年,一位老僑親到溫哥華東區國會議員的辦事處,要求當時的聯邦政府歸還他所繳納的五百元人頭稅,此事引起傳媒和中西人士的關注。並引起社會上部分華人響應,要求聯邦政府道歉和向人頭稅繳納者或其嫡屬作現金賠償。後來,全加華人代表大會於1991年在多倫多召開,出席者有全加280多個僑團代表共450餘人。該代表大會同樣要求政府道歉,但不主張爭取個人賠償。直至93年,平權會某代表私下向我透露,當時執政的進步保守黨於解散國會而宣布大選期間,擬有解決人頭稅方案:一、承認加政府以往對華人的不平等待遇而正式道歉;二、特製價值五百元的金幣,贈予尚生存的人頭稅繳納者,永作留念;三、頒獎狀給人頭稅繳納者的遺裔,以資表揚和致歉。 以上所定,似乎不錯。不過,為了堅決爭取個人的賠償,平權會不接納而沒有下文。 大選結果,自由黨掌政。當時的多元文化部長法恩斯通於1994年12月14日公布一封致各有關族裔的公開信,坦承加政府過去對某些族裔的歧視是錯誤,但對他們各項訴求,不予金錢賠償,也未道歉。最重要的,只是擬立「加拿大種族關係基金會」,藉以矯正過往??消除以後的種族歧視。她的承諾,與全加華人聯會的訴求頗接近,只欠道歉。 2001年5月,平權會代表三名人頭稅繳納者在安省最高法院狀告聯邦政府昔日向華人徵收人頭稅及實施排華苛例的不公。但安省高院不受理。2003年4月,聯邦最高法院也駁回人頭稅的上訴。隨後,該會亦曾向聯合國人權小組申訴但亦無效。 2002年12月10日,緬省國會議員麥鼎鴻曾向國會提出BILL C-333(表揚和補償加拿大華人法),要求加政府承認加拿大於1885至1923年徵收華人人頭稅及1923至1947年實施排華苛例,是對華人歧視,並要為此向華人道歉和設立一項社區基金。推廣華人傳統文化和促進種族和諧。 麥議員的法案,恰與華聯平反人頭稅的主張接近,因而獲得該會的支持。他另有BILL C-331,同樣要求聯邦政府對加拿大烏克蘭裔公民於1914至1920年所經歷的歧視致歉。 麥議員的公正執言,深獲廣泛華人與烏克蘭人的共鳴,並定今年六月初,在多倫多聯合兩族裔來表揚他的義舉。 適逢聯邦大選期近,華聯與烏克蘭人已分函徵詢全國各政黨的國會議員候選人,針對上述兩族裔所受的歧視表達意見。 今年四月六日,多元文化部長Jean Augustine也曾致函自由黨現任國會議員,徵詢如何解決加拿大在過去對某族裔的歧視和錯誤。 曾幾何時,廿載已逝,至今仍無善法解決歷史遺下的錯誤。期望下屆新政府徹底尋求解決的方案,還給有關受歧視的族裔一個公道。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