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指無通過歧視議案 二埠排華道歉未落實
  • Date: Thursday, April 1,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新西敏市府就歷史問題與華裔「和解」,昨日召開座談會。研究市府歷史的職員指出,市政府歷史上並沒有通過議案歧視或是個別針對華人。而「和解」的形式是否包括市府道歉,仍然未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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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新西敏市府就歷史問題與華裔「和解」,昨日召開座談會。研究市府歷史的職員指出,市政府歷史上並沒有通過議案歧視或是個別針對華人。而「和解」的形式是否包括市府道歉,仍然未有定論。 新西敏市府要求市府職員就1860至1926年之間市府是否有歧視華人的行為作出調查,報告已經呈交市議會。根據市議會決定,市府職員開始蒐集華人意見,研究如何就歷史問題與華人作出「和解」,昨晚更在市議員開會的議事廳召開第一個座談會,有近百人出席,大部分是華裔。 市府規劃顧問舒韋寧(Stephen Scheving)指出,雖然市府公務員聘用上並沒有僱用華人,存在歧視之處,但仔細研究過該段歷史期間275項影響到華人的市府決議,包括附例以及建築及土地用途等決議,他的結論是並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市府有特別歧視華人,反而這些政策影響全市市民。他也指出,當年很多市民要求新西敏市府完全不僱用華人,但市府仍然將部分工作外判給華裔。 市府的圖書館館長特恩布爾(Wendy Turnbull)指出,有些附例或是土地用途決定,受影響的主要是華人,有些決議對華人的文化敏感度不足,但並不代表市府歧視華人。 座談會上有不少華人讚賞市府職員所付出的努力,也有人質疑市府職員的結論,比喻為警察調查警察。特恩布爾指出,當年新西敏的確曾經成立反亞聯盟,但時間是在溫哥華成立反亞聯盟之後。 華裔加人協會主席周明輝發言時,則認為「和解」並無迫切性,應該謹慎行事,毋須冒進。他強調,就算要「和解」,「和解」的對象也應該是直接受歧視影響的新西敏華人及他們的後代。 加和會會長朱偉光以及另一名參加華裔均質疑探索歷史問題的年限,認為應該擴大。 負責「和解」過程的新西敏市府高級社會規劃師斯塔克(John Stark)指出,新西敏政府就歷史問題作出的補償或是「和解」行動方案,有可能在6月甚至9月才會有決定。 他說方案有可能是讓當年受影響華人述說自己的故事、有可能是更改街道或是建築物的命名等。但至於有人要求在教科書上加載新西敏華人歷史,則超出市府權限,因為教育是省管轄範圍。 至於市府是否道歉,目前還沒有定論,昨晚也沒有人提出要市府道歉。 舒韋寧(前站者)認為市府決議沒有特別針對或是歧視華人。(陳志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