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明年開放超市賣酒 須設特定收銀處防未成年購酒
- Date: Friday, March 7, 2014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民最快明年就可以在超市和雜貨店買到酒。省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昨日引入法案,將允許超市和雜貨店以「店中店」的形式販賣酒類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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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民最快明年就可以在超市和雜貨店買到酒。省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昨日引入法案,將允許超市和雜貨店以「店中店」的形式販賣酒類飲料。
省酒類政策改革省議會秘書葉志明去年底提出酒類政策改革報告,建議有條件開放超市賣酒。蘇安彤昨日引入法案修改本省的《酒類管制及許可法》(Liquor Control and Licensing Act),將以兩種模式在超市和雜貨店賣酒,「這兩種模式將為省民帶來便利和選擇,同時加入安全措施,保護省民健康,並讓青少年無法輕易買到酒精飲料。」
她指出,修法之後不會容許每一間超市賣酒,省府將會繼續限制本省的酒舖數量。
酒舖進駐或賣酒牌給超市
根據省府公布的資料,第一種模式是以「店中店」形式賣酒,本省持有私營酒舖牌照的生意以及政府經營的酒舖,都可以進入超市內賣酒,或是將酒牌直接賣給超市。被允許販賣的酒類包括啤酒、葡萄酒和烈酒(spirit),但顧客必須在特定的收銀處付帳,與超市的收銀處作出區隔。
VQA葡萄酒可陳列貨架販賣
省府認為,專為酒類而設的收銀處可避免未成年人士買到酒類飲料。
另一種模式是為本省經過認證的酒商質量聯盟(VQA)葡萄酒而設計,允許VQA葡萄酒陳列在超市和雜貨店內指定的貨架上,顧客選購後亦需在指定的櫃台結帳。
省府說,將進一步為所謂的雜貨店(gorcery store)作出清楚的定義。但蘇安彤強調,將不會開放便利店(convenience store)賣酒。
不開放便利店賣酒
另外,修法之後將允許酒吧提供「歡樂時段」(happy hours)優惠、允許「農夫市場」(farmer''s markets)在夏天賣酒,以及允許節日活動(festival)設立不需圍欄的飲酒區等。
酒類很快就可以在酒房以外的超市出售。(檔案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