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本那比泊車告票15日內繳半價
  • Date: Tuesday, February 10, 2004
  • Synopsis: 【明報專訊】本那比市議會同意將目前違例泊車告票的罰款三級制改為二級制,減少出現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本那比市議會同意將目前違例泊車告票的罰款三級制改為二級制,減少出現不公平的情況。根據市議會通過的新建議,違例司機如果在15天內繳付罰款,就只需繳交一半罰額,即是25元。   本那比市政府目前向違反附例的司機發出一張50元的罰款告票。若果司機在5天內清繳罰款,就只需要交25元。倘若在6至15天內繳交,就要40元,即是有10元的折扣。超過15天繳交,則無折扣。   本那比市政府指出,附例執行部門收到不少查詢,不少人認為制度混亂,並且不公平。若果碰上抄牌天是星期五又或者是長周末前一天,那麼他們只有利用短短一兩天的時間交罰款,否則就會失去半價優惠。若果執法人員用郵寄方式寄出告票,那麼司機收到告票時往往已經過了半價優惠的期限,最多只能省回10元。另外,收到罰款的司機有時亦希望先跟抄牌的職員討論,但等到職員回覆,往往亦過了半價優惠期。   有見及此,市議會同意簡化目前的罰款制度,將半價優惠期延長至15天;即是說,15天內繳交一樣可以省回25元。過了15天,則一律繳交全數罰款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