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朱小蓀舉案例 說明登記法重要
  • Date: Thursday, September 16,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哈珀政府建議取消長槍登記冊廣受爭議,溫哥華警察局長朱小蓀(圖)日前曾促請國會議會要保留這可助保護公眾安全和使警方更快更有效執法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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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哈珀政府建議取消長槍登記冊廣受爭議,溫哥華警察局長朱小蓀(圖)日前曾促請國會議會要保留這可助保護公眾安全和使警方更快更有效執法的制度,並舉出一些案例作支持理據。 朱小蓀列出多宗槍案說明長槍登記制度的重要。於2008年12日,溫哥華發生一宗轟動槍案,一公司的前僱員Eric Kikrpatrick前往公司的聖誕派對並將前僱主殺死,警方在現場找到一支獵槍;據加拿大槍械網上登記冊(CFRO)顯示,殺手持有槍牌和登記擁有2支槍,包括案中警方在現場找到的獵槍和另一支來福槍。 透過這登記冊,警方得悉案中獵槍的來源,並發現殺手原來亦擁有另一支槍,繼而可迅速搜尋並檢走第2支槍。 若沒有登記冊,警方未必得悉這點,它協助避免這支槍在殺手被拘留期間,落入其他不法之徒手上,解除一次對公眾潛在的威脅。 另一宗發生在2009年3月菲沙街(Fraser St.)的案件,男匪徒持半自動來福槍闖入一民居,透過登記冊,警方發現他所持來福槍是屬於另一人,登記冊讓警方迅速和有效地追尋到案中槍械的來源。 若沒有登記冊,警方或需要由來福槍製造公司追尋起,而該公司是位於美國。 2004年2月,警方調查一宗案中已被禁止擁有槍械的男子非法打獵的案件,但警方竟檢獲多支槍,包括1支沒有在加國登記,巴西製造的獵槍。 最後,巴西警方在逾6年後就追尋獵槍,透過國際刑警回覆溫市警,發現該獵槍曾在1984年滿地可賣給1男子,但原來買家現已95歲;這例子可顯示追尋槍械來源要花上不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