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消防新例5月生效 全省住宅需裝煙霧器
  • Date: Saturday, March 27,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消防安全新規定5月1日生效,所有1979年前興建的所有住宅,必須在室內裝置煙霧警報器,將卑詩防火條例與全國標準看齊。 卑詩省一向只規定在1979年以後興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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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消防安全新規定5月1日生效,所有1979年前興建的所有住宅,必須在室內裝置煙霧警報器,將卑詩防火條例與全國標準看齊。 卑詩省一向只規定在1979年以後興建的房屋,才須要在室內安裝煙霧警報器,省府早前通過修訂全省防火條例,將舊樓房也納入規管,以保障民眾安全。 溫哥華消防發言人羅德(Gabe Roder)指出,雖然法例至5月1日才正式生效,但消防當局過去一直有鼓勵舊屋住戶,以個人安全覑想安裝,其實安裝警報器也十分容易,最緊要是定期更換電池便可以得到充分安全保障。 新修訂的消防法同時規定省內的酒店必須在每一個房間都安裝煙霧警報器,但可以使用電池式警報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