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溫市研漲服務費4% 包括改土地用途、建築許可申請等
- Date: Monday, December 15, 2008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將在本周四(18日)開會表決,將根據通貨膨脹率,將包括土地用途變更、土地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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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將在本周四(18日)開會表決,將根據通貨膨脹率,將包括土地用途變更、土地分區使用、建築許可申請等服務費用增加4%。
市政府報告指出,目前上述服務的收費,較實際成本少收150萬元,亦即是此類服務入不敷支。但由於經濟欠佳,市政府今次只會根據通貨膨脹率作出調整,等待未來適當時機,再根據實際成本作出調整。新收費將在2009年1月起實施。
報告中指出,市政府一向根據通貨膨脹率調整服務收費,若按照所建議增加4%進行調整,則2009年市政府預算收入部分可望增加104萬元,但仍然不夠市政府在提供這些收費服務的開支。
在各類服務中,以興建大型建築工程必須繳付的發展許可費(Development Permit Fee)為例,市政府自發展商處收得的費用,只佔核發這類許可所花成本的60%,土地用途變更的申請,市政府向申請人收取的費用,也只佔核發申請成本的 40%,這兩類申請最入不敷支。
報告又說,市府一度檢討是否大幅調高這兩類申請費用,以真實反應成本情況,其中在土地用途變更申請上,由於申請結果有助附近土地增值,雖然申請費用不夠支付成本,但市府動用地稅收入來支付,還可以接受。不過受惠申請者只局限於一部分人,並非所有市民都能受惠,因此市府內部認為,這兩類明顯不夠支付成本的申請收費,勢必要大幅度調升。
報告建議2009年1月起溫哥華市府收費服務的調整包括,一個家庭居住的房屋進行小幅度裝修的申請費,自351元調整至365元;柏文大樓建築許可最高從4.85萬元,調高至5.04萬元;較高建築申請費從3.36萬元,提高至3.49萬元;土地變更用途申請最高費用從8.02萬元,調高至8.34萬元;房屋第2套間檢查申請從137元,調高至142元。各項服務調升幅度約為4%。
溫市政府報告指出,大型建築計劃的發展許可,一向是市府入不敷支的賠錢服務項目。(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