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溫警宣傳安全駕艇 穿救生衣禁醉駕
  • Date: Wednesday, May 19,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警察局昨日展開遊艇安全的宣傳,警局警長韋伯斯特(Norm Webster)呼籲,愛好遊艇人士在下水遊玩前,必須先確定是否穿上救生衣,駕駛遊艇者必須持有駕船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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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警察局昨日展開遊艇安全的宣傳,警局警長韋伯斯特(Norm Webster)呼籲,愛好遊艇人士在下水遊玩前,必須先確定是否穿上救生衣,駕駛遊艇者必須持有駕船執照,否則將被處罰500元。 以為乘遊艇在海上,快樂又逍遙,不像開車在路上,隨時可能遇警車開罰單?有這樣想法的市民就錯了。溫市警局水上小組(VPD Marine Unit)的工作即是在水上追緝違法遊艇,除了嚴查駕艇人士是否有駕船執照,還會留意水上醉酒駕駛,去年北美駕船意外死亡個案,有1/5即因醉駕遊艇肇禍,危險度同於陸上醉酒駕駛。 溫市警局宣布5月22日至27日是遊艇安全周(Safe Boating Week),屆時水上小組會出動到各個水域,派發安全傳單,也會檢查是否有遊艇主人未按規定穿上救生衣,遊艇上是否備妥救生必需用具。 水上小組成員Eric展示警方所配備的包括水中熱能探測器等高科技設備,有助迅速找出溺水者所在位置。(蕭良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