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為事業打拚放棄生兒育女 盧麗馨晉身大法官代價高
- Date: Saturday, March 8, 1997
- Synopsis: 乘著[三八]婦女節的機會,記者在溫市中心的最高法院,走訪加拿大第一位最高法院華裔女法官盧麗馨,細說她努力躋身專業法律界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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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乘著[三八]婦女節的機會,記者在溫市中心的最高法院,走訪加拿大第一位最高法院華裔女法官盧麗馨,細說她努力躋身專業法律界的經歷。
在溫哥華出生的盧麗馨(Lin-da A Lou)(圖)去年底獲聯邦司法部長洛克(Allan Rock)委任為卑詩省最高法院終身法官,成為出任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的首名華裔女性。
盧麗馨憶述七四年在卑詩大學法律學院畢業時,當時業內僅得兩、三名華裔女律師,要在自己選擇的事業上出人頭地,她每天工作十五小時,同時選擇放棄女性生兒育女的天職,她認為女性要兼顧事業與家庭,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與其兩者不能做到十全十美,不如全心全意發揮其中所長。
自從在七五年取得本省律師牌照後,盧麗馨先在卑詩電力公司出任法律顧問達十二年,其後加入Singleton Urquhart Scott律師事務所,再由僱員身分成為合伙人,更因而累積到豐富的訴訟經驗,尤其在涉及個人傷害、僱用、工程、建築及環境法案方面,更堪稱專家。
盧麗馨自信以超過廿二年的律師經驗,有助她出任法官的工作,同時她覺得一個法官,必須保持開放的思想,耐心地聆聽各方面的意見,細心推敲所有的證供,然後才作出公正的判決,達到排難解紛的目的,這亦是作為法官最吸引的地方和最大的挑戰。
她說,人生充滿挑戰,正如她學習駕車一樣,在六十年代後期至七十年代初期,她只靠坐順風車來往學校甚至上班,其不便程度可想而知。終於她下定決心學習駕車,不過當她考獲車牌,首天駕著新買的汽車外出時,即與一輛公車發生碰撞,幸好她就是當時經營公車的卑詩電力公司法律顧問,當她遞上名片,並向公車司機表明[我就是你的律師]時,公車司機才停止咆哮。到了今天,駕車對她來說自然並非難題,但克服這項挑戰的經驗卻是難忘及可貴。
雖然生於溫哥華,自小接受西方的教育,但盧麗馨覺得自己的思想深受早年從廣東開平移居加拿大的父親影響,她不斷努力不懈,爭取過人成就,讓父親引以為榮。雖然多年前她已是廣為人知的律師,不過在母親教導要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下,她仍卸下官袍,在華埠街頭高聲叫賣蘋果,為中華文化中心籌款。
作為一位華裔女性晉身為最高法院終身法官,盧麗馨坦言並沒有被排斥或孤立的感覺;她補充對待被歧視的最佳方法是漠視這些歧視的眼光,只要你不去理會和計較,它便不會存在和構成困擾。雖然每天的工作仍編排得密密麻麻,盧麗馨難得有機會與結婚八載的丈夫共聚,猶幸她的白人夫婿同為法律界人士,自然對妻子繁重的工作多一分諒解。不過每當有空,他們總會爭取共聚的時光,出外遠足或騎腳踏車是他們喜愛的運動之一;感情一樣融洽和諧,誰會否定這位事業有成的女強人,不是內外兼顧呢?
本報記者 潘美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