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營火禁令撤銷
  • Date: 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山火危險程度減低,營火(campfire)禁令趕及勞動節長周末前撤銷,從今日中午12時起,沿岸山火中心(Coastal Fire Centre)區域內的公園,可有限度生營火,但野外生火(open fire)仍屬禁止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山火危險程度減低,營火(campfire)禁令趕及勞動節長周末前撤銷,從今日中午12時起,沿岸山火中心(Coastal Fire Centre)區域內的公園,可有限度生營火,但野外生火(open fire)仍屬禁止。 低陸平原所屬的沿岸山火中心昨日公布,從今天中午12時後,營火禁令撤銷,市民可在公園內使用營火和火炬(tiki torches),但野外生火包括使用桶內生火仍然禁止。 營火的大小亦受限制,闊度或高度均不可逾半米,燃營火期間,必須預備可撲熄火種的工具在旁如鏟或最少8公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