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獲准毋須與私營機構合作 中僑護理安老院可如期籌建
- Date: Thursday, July 31, 1997
- Synopsis: 【本報記者陳志強報道】經過多輪談判後,中僑終於取得省衛生廳的同意,可毋須與私人機構合營耆英護理安老院,預計省府會在九月宣布撥款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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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本報記者陳志強報道】經過多輪談判後,中僑終於取得省衛生廳的同意,可毋須與私人機構合營耆英護理安老院,預計省府會在九月宣布撥款的細節。
衛生廳較早前宣布,護老服務須與私營機構合作。中僑互助會主席樂美森昨天證實,省府已經豁免中僑尋找私人機構共同經營設於華埠十七號地段的耆英護理安老院。
樂美森認為衛生廳當初提出這項要求並不合理。他指出,市府以接近市價七成半的特惠價錢將土地批予中僑興建安老院,就是因為中僑是一個非牟利機構。假若找尋私人機構合作,可能需重新計算地價,亦不符合中僑設立耆英護理安老院的原意。故此中僑一直反對。經過多番談判後,衛生廳終於在最近放棄這項要求。
據悉,省府在財政預算由盈餘變成赤字後,曾一度將耆英護老安理院的計畫凍結,但與中僑商討解凍條件時,衛生廳引用新撥款守則,要求非牟利機構盡量與私人機構合作。但省府不少高官,包括省長簡嘉年在內均支持中僑立場。
樂美森透露,一經有關手續辦妥後,省府可望於九月及明年二月分期公布撥款的消息。
他又指出,耆英護理安老院現仍處於規劃階段,所以省府只要如期將撥款解凍,將不會影響該院的發展進度。他估計安老院可如期在明年春季動工。
樂美森又指出,省府承諾在這項計畫中負擔一千一百多萬元。中僑需另籌集一百萬元。由於捐助者眾,中僑很有把握籌到這一百萬元。
中僑耆英護理安老院將設有百多個床位,可同時照顧需要不同護理程度的耆英。
華埠十七號地段的地盤正進行平整地基工程 (陳志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