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監管押店貨品來源
- Date: Monday, February 25, 2002
- Synopsis: 根據溫市警方的報告,在各種罪案中,財物失竊案可算是佔首位。根據溫哥華警方統計,每年因財物失竊案損失近一億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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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根據溫市警方的報告,在各種罪案中,財物失竊案可算是佔首位。根據溫哥華警方統計,每年因財物失竊案損失近一億加元。溫市政府為了進一步打擊財物失竊案件,令小偷不容易將偷回來的物品出售,溫市市議會年底更改售賣二手貨及押店附例二八零七,指定押店記錄買回來的物品註冊及報告警方的程序及方法。
以前的法例是押店需要在廿四小時內將買或押回來的物品詳細資料通知警方,大部分的押店是採用傳真的方式,但這個方法仍是美中不足,因字體或資料不正確,更令警方很難監管一大堆儲入全國性的資料庫。
現將要求押店或二手店用一個互聯網的報告方法填寫X-Tract。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前,溫市警方有三十七個便裝調查警員,專責調查溫市四個警區財物失竊案。而一個由四人組合的防止販賣贓物小組配合以上卅七個便裝警員,專門監管二手及押店活動。因資源分配,二月後只有六個便裝調查員及四人防止販賣贓物小組。
新X Tract網上申報制度使二手店將物品細節如顏色、大小、註冊號碼等,用電腦形式傳遞給警方,如資料不齊全,警方電腦不會接納,警方可立刻用接到的物品資料細節向已向警方登記報失的物品資料比較,如發現有相似,立刻便可認出來。
自從二千年春季,十三家二手店已自願同意用這個制度傳遞信息。基本上用這個制度的二手店或押店要買一個價值五六百元電腦系統及安裝互聯網。
警方希望利用這個現代化的方法,小偷不容易將失竊物品賣給二手或押店,而失竊的物品又容易被認領及查出,從而令小偷覺得售出失竊物品不容易,產生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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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遠 Daniel Lee 當值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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