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砵崙治毒 值得借鏡
- Date: Wednesday, February 14, 2001
- Synopsis: 由市府、市警、市衛生局、華埠僑領暨中西傳媒所組成的訪問團,於二月四至七日在美國砵崙市(波特蘭)考察其有關毒品的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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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由市府、市警、市衛生局、華埠僑領暨中西傳媒所組成的訪問團,於二月四至七日在美國砵崙市(波特蘭)考察其有關毒品的遺害。該市於七十年代中期的毒患,恰與今之溫哥華市中心東端的嚴重性媲美。不過,廿多年後的砵崙,卻不愧為成功的一例。
在此四天,我們親見市內街道清潔、塗鴉幾乎絕跡,更沒有公開吸毒、販毒。我每天在市中區停車於街邊,由夜晚至明晨,安然無事,環望四周,也看不到扑車的碎玻璃,其成功的因素,略可分析如下:
一、七九年成立砵崙市區商業促進會︱︱該會近年每年預算約八百萬元,其中三百萬用於保安和清潔,塗鴉在一樓以下,用公費抹除;一樓以上,限業主於兩周內清理。如有歹徒在區內違法,保安人員可向其發「逐出」令,於九十天內,此地不歡迎。區內劃有兩個安全無毒地域︱︱華埠與舊城,似很安靜。全市區每晚洗街一次。露宿街頭者仍有四十多位,促進會每朝六時派員喚醒他(她)們搬家。其中有調皮者偶亦埋怨「鬧鐘」姍姍來遲,誤了依時上班,真是佔了便宜,還來個幽默!
二、十年前成立毒品法庭︱︱由地方檢察官在犯法的癮君子中,先得其同意,然後挑出適當的人選,移交該庭分別審理,因才施教,入選者,要繳堂費美金四百元,按月分期交款,每周向法庭報到。法官查閱每位每周驗尿的紀錄,不吸毒者,記clean、吸毒者,dirty。如果每隔一周是D,可獲寬容,但接連兩周是D則受罰,法官繼問每位戒毒的成績,好者嘉許,劣者受責,嚴寬並用,頗有仁慈、恤憫之心,若然他(她)們循規蹈矩,繳款、接受輔導、培訓和戒毒等,就可於一至三年間畢業。
其中且有畢業生,感恩圖報,組織校友會,勗勉學妹、學弟,力求進取,回饋社會,善哉!
三、相關的連續服務︱︱有戒毒中心,採取針灸及藥物治療等;有換針筒中心,每年交換二十五萬,在該中心四周六個街段內,不准公開注射毒品;有青少年輔導所,照顧離家出走的迷途者;有「無吸毒、飲酒」住所,使戒毒三十天者有權申請,戒毒六十天以後才可入住。住者自律,互相守望,如有故態復萌,會被檢舉。
雖然,美國與加拿大的法律,各有不同的特點,但能做到的,該向砵崙借鏡,此行有賴市職員區韻儀、George Hui的安排,市警供車,警官Ken Frail充司機,衛生局Les Moncrief和中西兩位記者的參與;又蒙華社僑領越棠、李偉謙、 李世雄和李潤生,放下工作,不辭長途勞頓,自費同行,只為溫市的安定、繁榮而作出貢獻。各位誠意可嘉,深表敬意和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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