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租賃地權柏文維修每戶分擔2萬元 列市小業主盼支出公開透明
  • Date: Sunday, March 22, 2015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一棟租賃地權的柏文單位個人業主近日收到柏文的大業主通知,每戶平均需要負擔2萬多元的多項維修費用,分10個月繳清。有柏文單位的個人業主代表昨日向媒體發聲,稱大業主沒有詳列各項支出及是否公開招標,過程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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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一棟租賃地權的柏文單位個人業主近日收到柏文的大業主通知,每戶平均需要負擔2萬多元的多項維修費用,分10個月繳清。有柏文單位的個人業主代表昨日向媒體發聲,稱大業主沒有詳列各項支出及是否公開招標,過程不透明。列治文市議員區澤光呼籲省府為租賃地權物業立法,讓小業主們能夠成立業主委員會監督維修工程。 這棟位於列市中心租賃地權的柏文建成已有40餘年,地點在巴斯韋街(Buswell St.)夾薩巴路(Saba Rd.)附近。 個人業主代表譚志成說,自己於9年前花12萬元在該大廈購置了兩房一廳的單位。2013年時,大業主曾向個人業主收取約1,500元及6,000元的費用,作為維修露台及水管之用。當時他們向大業主公司反映過,希望他們可以增加管理透明度,詳列各項費用支出,包括是否經過市場競爭招標等細節,但大業主並未回應。 今年因粉飾、門窗、牆體、防水等共六個維修項目,大業主又通知他們要收取每戶平均2萬多元的維修費用。他還說,因為是租賃地權物業,所以房價比較便宜,入住者多不富裕,很多都是退休老人,2萬多元的維修費實在難以負擔。 另一業主代表閆斌表示,大廈樓齡較高,需要維修可以理解,但是大業主應該提高透明度,畢竟小業主是出錢一方,應該擁有知情權。大業主只是寄一封信來就讓他們支付2萬多元,這樣不公平。 區澤光發信大業主陳情不果 區澤光說,自己曾於一年多前助該柏文的個人業主寫信給大業主,要求分享具體信息,結果「不得要領」。 他表示,這並非個別事件,過去5年在列市曾出現過三次類似的事情。而列市有7處租賃產權房屋,牽涉約700個單位。這種租賃地權公寓普遍樓齡較高,未來維修的支出會愈來愈大。他呼籲省府可以立法讓這些小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至少擁有諮詢權。 圓圖﹕區澤光呼籲省府立法令小業主有知情權。(王學文攝) 閆斌(左一)與譚志成(右二)等人手持收費通知,希望大業主詳列各項支出及公開招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