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移民世界 移民操作手冊用法
- Date: Thursday, November 11, 2010
- Synopsis: 和移民局打官司,移民局最擅長的戰略便是用你的材料對付你,因為有不少人不諳英文,給移民局的材料都是英文寫的,找人寫的東西自己不一定全都知道內容
- Article Text: 和移民局打官司,移民局最擅長的戰略便是用你的材料對付你,因為有不少人不諳英文,給移民局的材料都是英文寫的,找人寫的東西自己不一定全都知道內容。當給人問話時,答話有機會和自己的英文材料前後不一致。 其實移民局自己也有很多材料,比如說他們自己的操作手冊Operational Manual,便是移民局指示其官員如何執行移民法的手冊。操作手冊的作者都是寫作專家,很會給移民官一些只對移民局有利的指示。法律不明朗時,操作手冊會教移民官如何可以避重就輕,做一些似是而非的事。 儘管如此,操作手冊裏一樣可以找到一些對移民有利的知識,如果移民發現移民官不依手冊做事,移民可提出抗議。筆者需要補充的是,操作手冊不是法例,所以移民官就算不遵守手冊的指示也不一定是違法。 另外,便是這裏的手冊編號日後會更改,因為手冊是會被翻新,所以讀者要確認新的編號。現在列出幾個實例: 1.楓葉卡是可以在過期後換取,申請人就算之前沒有住滿,在申請時住滿便可。這點閣下可以在手冊OP10 5.1第7頁找到這說明。 2.有加拿大的配偶陪同到外國定居的可以保留身分。陪同是不用分誰陪誰之說,總之是在一起居住就好,這點在手冊OP10 6.1可以找到。 3.數居住在加國的日子是全天或是部分在加國的一天也算是全天在加國。這點很重要,因為應該同樣可以用做公民申請的日子計算方式。舉例如果你7月5日離開加國、7月10日回來,你離開和回來的兩天都算你是在加國。這點在手冊OP10 6.4可以找到。 4.持有移民紙的移民繼續是移民之說法。這點筆者以前也不停的在講,只要你的身分在舊移民法時沒有被正式取消過,新法後除非你自投羅網去找海外移民官判斷身分,不然你依舊是移民,在手冊OP10 13.1可以找到。 你看這移民操作手冊是不是有很多好東西你可以用來保護自己。網址是www.cic.gc.ca,然後到publication那一欄再到operational manual裏面便有各類手冊。OP是Overseas Processing之意,即海外處理。 王仁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