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移民世界 移民部十大失敗(一)
- Date: Thursday, December 16, 2010
- Synopsis: 今年快結束,就利用機會檢討一下移民部的過失。移民部部長康尼是位積極部長,既然他這麼積極,移民部應該有改善才是,但偏偏移民部是一個不受人管的大機構,部長不去管自己的部門,也是造成今天的局面
- Article Text: 今年快結束,就利用機會檢討一下移民部的過失。移民部部長康尼是位積極部長,既然他這麼積極,移民部應該有改善才是,但偏偏移民部是一個不受人管的大機構,部長不去管自己的部門,也是造成今天的局面。 部長的第一失敗是讓楓葉卡的等待期從45天左右搞至長達200天。這情況現在又加長到220天。這還是指那些已經住滿的申請表。那些用人道立場申請或者是加拿大公司派去海外工作的等待期,在溫哥華是可長達兩年。 這是不公平的,因為移民法並沒有說海外工作的便算是例外申請,要等久很多。既然大家都是有權申請,為何要有這麼大的分別。因為政府不肯花錢多請人辦案,但又怕受騙,所以便是又要多查案但又不增加人手。這是移民部最常見的態度,便是不理移民的利益,只怕自己失職。但難道要人苦等自己應有的東西不是一種失職嗎? 部長的第二失敗便是公民申請者的申請期也比以前增加了半年或以上。處理中心是6個月未有打開新寄來的申請。再加上新試題,多人不合格,更加延誤事情。各位會說政府怕失職是好事。但原來政府只怕失一種職,就是讓它認為不應該做公民的做公民,不應該換到楓葉卡的換到。其他的失職好像讓應該做公民的做不了公民,或讓應該換到卡的換不到卡,這種失職它不關注。 部長的第三大失敗就是在配偶申請案中,只顧打擊假結婚,不理那些已經經法庭通過的案件所受到的延誤。那些打贏官司打案件送回海外簽證處再處理,在中國和印度等待期是6個月至9個月;加上打官司的等待期,家庭團聚一旦被拒,再要重見天日是兩年後的事。 最近溫哥華的移民上訴廳,即專門處理這類上訴案件的「法院」,停止處理所有可以有機會庭外和解的案件,即ADR。原因是移民部沒有官員去處理。這是匪夷所思的,因為庭外和解有能力解決百分之三十五的上訴案。如果案件不庭外和解而到上訴廳,那豈不是要用更多的官員去處理要開庭的案子?這樣做只會增加家庭團聚被拒案的延誤。 移民上訴案連庭外和解通常有45%到50%成功率,說明真正的假案並沒有官員提供的數據高。 部長為何不去了解一下怎麼案件是他的官員認為是假的,然後再去做他打擊假案的宣傳? 王仁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