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移民世界 證明的觀念
  • Date: Thursday, November 4, 2010
  • Synopsis: 新移民來自不同的地方,但若不是來自西方,很多時候搞不懂西方證明那一套。證明一樣事情存在或者真與假,其實不是如想像中容易。很多時候看電影或電視劇便知道壞人為什麼可以逍遙法外,那是因為證據不足
  • Article Text: 新移民來自不同的地方,但若不是來自西方,很多時候搞不懂西方證明那一套。證明一樣事情存在或者真與假,其實不是如想像中容易。很多時候看電影或電視劇便知道壞人為什麼可以逍遙法外,那是因為證據不足。證明是要靠證據,而證據則要經得起考驗的。 經不起考驗的證據便是毫無用處的東西。在西方的司法制度最重要的也是證據。這裏要講證據可能講一年也講不完,所以筆者不會在此長篇大論。但讀者要明白的是證明不是只靠文件,證明主要是要靠口供,口供便要有證人。 證人講話,是要可以給人盤問的,才可以知道是不是經得起考驗。所以我們來自中國的朋友很多時候搞不懂這一點,以為你看文件上說我和你結婚,那便說明我們是真正的夫妻,或者文件上說我是老闆,我便是老闆,可以做投資移民。可怕的是在中國的法院,大部分的案子的定罪過程都是搞文件證明,刑事案證人甚少出庭。這樣一個人便可以被定罪。試想想如果在加國一切可以用文件或書面證明,那有多好。 張某和李某是真正結婚,證據(一)是結婚證書;證據(二)是他們有三位朋友給書面的證明說知道他們兩位是真心相愛。然後三位朋友都不用出庭給口供。這樣合理嗎?西方是講科學起家,凡事要有追根究底的精神,不是你說怎麼便是怎麼。這樣人的思考能力才會進步。追求真理,除了真理是極之重要,還有便是他鍛練你的思考能力。中國雖然現在富強起來,但還是一個不能追求真理國家。好些出來的人民吃虧也吃在此處,因為腦子裏缺乏證明的觀念。給西方人那一套對事情進行了解,搜集資料,讓你自相矛盾,便真的吃不消。 筆者有些客戶到法庭去,說不通的時候便會說那是傳統或者是我們鄉下的風俗習慣,這和中國的領導對說不過去的事情是國家內政都是同樣的思維。 多倫多陳旺事件便是中西證明觀念分歧的最好例子。陳旺罪名不成例子是不應該罪名不成立,而是因為證據不足,但陳旺對付他認為是想偷東西的人則不理甚麼證據不證據,先對付了他再說。 王仁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