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移民新例與國會議員
- Date: Monday, April 10, 2000
- Synopsis: 最近的移民新例一方面好像是只針對非法居民及移民,但實際上,針對非法居民和移民的條款遠遠超過對付協助非法移民者。草議的新例從頭到尾,對移民有利的是放開子女和同性或同居的申請
- Article Text: 最近的移民新例一方面好像是只針對非法居民及移民,但實際上,針對非法居民和移民的條款遠遠超過對付協助非法移民者。草議的新例從頭到尾,對移民有利的是放開子女和同性或同居的申請。父母雖然依舊會是可以被申請的一類,但目前的處理還是並不明確。對移民失去身分的更改也令人擔憂,因為草案中提出如果五年內未有人真真正正住在加拿大七百二十天,則移民官可以取消你的移民資格。 這也有例外的情況,就是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是替加拿大的公司或政府機構到海外工作,那就可以把在海外的日子算作居住在加拿大。這裏引出幾個問題,第一就是在海外留學的學生怎辦,第二是如何去決定一個人是不是住在加拿大居住,假如沒有出境記錄的話。第三,這種還可以算人住在加拿大的日子,可不可以用來申請做公民。第四就是怎麼可以讓移民官去單方面決定一個人是不是居民,而當這決定會大大影響一個人和一家人的前途。提出這些條例的自由黨人可以說是協助移民嗎?還有的是取消一些移民或申請移民者的上訴權,把他們受到法律保障的機會大大減少。當然這法案還在草案過程中,但對移民的不友善已可見一斑。 對移民不友善的結果應如何處理?最直接的就是去找你們的國會議員。好些國會議員,不論是何種族,如果是靠移民的選票當選,而你對這法例草案有不滿之處,現在就是去找他們的時候,把你們的不滿告訴他們,要他們替你做點事。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這些國會議員並沒有成功阻止聯邦的GST,沒有成功阻止海外資產申報,也多數不能保證實現你的願望,但現在有一點對你有利的,就是大選還有一年,那選票便在這時有點威力。 我們的國會議員不像美國,我們的必須依照全黨投票,不可投良心票,如果不依黨的政策去投票,將會受制裁或失去黨籍。但如果大選在即,一向受移民歡迎的自由黨受到自己議員投訴,說選民不支持這法案,這法案暫時凍結或大大更改的機會就提升了。王仁鐸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