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移民新法一年回顧
- Date: Monday, December 22, 2003
- Synopsis: 移民新法真正執行可算有一年,現在回顧一下。 第一,此法犯了一個最大毛病,就是要追溯生效
- Article Text: 移民新法真正執行可算有一年,現在回顧一下。 第一,此法犯了一個最大毛病,就是要追溯生效,影響大局。移民部的想法是既然新法在某些地方是有利的,那在其他地方便要收緊。但有利的東西卻偏偏不能讓所有人享有,不利卻可以。這怎麼說?舉一個例子,新法把技術移民不用再根據全國職業需求表來評分,是放鬆之舉。但同時卻把技術移民的及格分提高及改變算法,並且追溯執行,讓新人來不了,舊申請又失敗。後來,因為筆者和其他律師的聯合官司,政府敗北,但並沒全體讓步。後來筆者又和其他律師提出集體訟訴,得到禁制令,政府才投降,同意用舊法處理舊案,並且把及格分降至六十七分。如果政府一開始便大大方方給予移民好處,就不會有今天的失敗收場。但因為移民新法有很多類似的追溯執法,來限制好處大贈送,所以官司是完不了。 楓葉卡是第二個例子。新例的好處是,以後保留移民身份,可以五年內只住夠二年便可以,並且如果是有加拿大籍的配偶相陪,那也算是在加拿大居住。但這好處偏偏是從過去五年就開始。所以,如果你得益,那是你運氣。但最慘是你沒法受益,因為過去五年你是太空人,沒有住夠兩年,配偶也沒有回去陪你。既然你跑來跑去,於是便有今天局面,大量太空人會失去移民資格,要用人道立場申請。也有人就乾脆放棄,也有人去冒險騙政府,說自己有住滿。可能政府很明白每件事有利必有弊,所以也不理這麼多。反正給了你點好處,你還應該感謝它。 例子三是家庭團聚申請,如果是申請配偶或未成年的小孩,現在他們就算有病也可以來。過去,他們不是不能來,只是要用人道立場的上訴方可,但成功率很高。那新法修改帶來的壞處是什麼?原來,這樣一改,很多以前沒有和政府申報的小孩,便永遠不用來。下回分解。王仁鐸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