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肯定加人可說中文 倪庇寧函覆樂美森
- Date: Monday, April 14, 1997
- Synopsis: 【溫哥華消息】中僑主席樂美森日前就省議會廣府話風波一事促倪庇寧澄清立場,當時他在省議會干擾及嘲諷的表現,是否表示不尊重使用廣府話發言
- Article Text: 【溫哥華消息】中僑主席樂美森日前就省議會廣府話風波一事促倪庇寧澄清立場,當時他在省議會干擾及嘲諷的表現,是否表示不尊重使用廣府話發言。 因倪庇寧曾向傳媒表示,發言者使用廣府話或普通話,使他有被冒犯的感覺。樂美森律師要求他澄清上述報道,蓋該論點可能被認作干預了加籍人士說中文的權利。況且,按照加拿大憲章、人權法案及多元文化法案條文顯示,我們都有責任保障個人的權利及自由。 倪庇寧於四月九日覆函,聲明他的立場及表示支持多元文化,並且肯定加國公民在恰當的情況下有自由使用中文的權利。 而同時在四月九日,卑詩省議會議長洛維克(Dale Lovick)提出的語言指引,關慧貞及倪庇寧兩位省議員均同意接納在省議會內,除使用英語外,也可使用其他語言發言,但有規定必須呈交英語譯本規定。 倪庇寧同意公開他答覆樂美森的函件。同時樂美森希望該覆函對此爭議性的事件有所交代,並且申明加拿大人擁有使用中文的權利,是得到省議會中兩大政黨的省議員所支持。 如欲查詢更詳細資料,可電樂美森律師(二六一·一二三四)或陶黃彥斌(三五一·八三三七)。

